美國當地時間6月7日,互聯網“酋長”楊致遠的美國雅虎成了被告。
美國投資者認為雅虎有足夠的機會告訴他們,雅虎控制的阿里巴巴集團旗下子公司支付寶已經脫離了雅虎的經濟體系,成為一家無法納入財報的純中國公司。雅虎并沒有這樣做。
美國證券公司KendallLawGroup宣布,將代表雅虎股東在加利福尼亞南區法院對雅虎發起一起集體訴訟。凡是在4月19日至5月13日之間買入雅虎股票的股東,都可以在這項集體訴訟中擔任原告。起訴的理由是雅虎在支付寶股權轉移事件中違反了《1934年證券交易法》有關虛假和誤導性聲明的規定。
為什么支付寶股權兩次轉讓時,雅虎沒有公告?為什么雅虎在自己承認的3月31日——最后知曉支付寶被剝離的時間,也沒有公告?為什么選擇5月10日突然公告?
一位知情者透露,在5月10日的前幾天,美國商務部通過中國商務部向杭州支付寶公司索要支付寶的股權結構說明書。
當人們把目光集中在被告席上的雅虎時,另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是,如果沒有一份阿里巴巴集團全體股東簽字的協議在手,私自將如此重大的資產剝離,等待馬云的是什么?
與此同時,又一場“誠信”危機正籠罩在中國概念股的頭上。人們搞不清是馬云在雅虎不知情的情況下剝離了支付寶,還是楊致遠在明知道支付寶被轉移后不曾及時披露這一關鍵信息,時間甚至長達一年半。
兩次剝離
一位投資界資深人士表示,這樣的重大資產變更,必須由所有董事會成員簽字才能生效。雅虎之所以5月才在財報中公布,并且稱最遲3月31日才知道支付寶的事,按照常理來推斷,應該是根本就沒有四位股東共同簽字的文件。
面對“支付寶的轉移究竟雅虎是否知情”的問題,相關人士稱,馬云和楊致遠早在2008年就開始磋商支付寶的事情。到了2009年7月,在阿里巴巴的董事會上,雙方曾經“就支付寶的問題討論并確定,將其70%的股權轉至一家內資公司名下”。
這家內資公司就是目前支付寶的控股方“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這直接導致,在2010年12月21日央行網站公布的支付寶申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公告中,其股權結構一欄得以填為“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我公司單一出資人”,成為純“內資”公司。
此后,2010年8月的阿里巴巴集團董事會上,再次討論并確認了支付寶剩下的30%股權也轉讓給該公司。
與此同時,馬云先后向浙江阿里巴巴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增資3.3億注冊資本,加上此前的1.7億,達到5億元注冊資本,取得了央行規定的合格注冊資產規模。
知情者稱,在之前的董事會上,楊致遠和孫正義對剝離支付寶的事是默認態度,但沒有形成協議,也沒有簽字——這也成了現在對馬云最為不利和被動的一點。
對于這樣的“口頭協議”,或許可以理解為給馬云和楊致遠留下了更多的空間:馬云可以對外說,董事會一直在討論,楊致遠沒道理不知道。
據悉,從2008年之后就已經開始跟雅虎談判的馬云,最初是想回購阿里巴巴集團的股份——43%在楊致遠手里,30%在軟銀孫正義手里。
曾有美國媒體爆料,馬云那時對雅虎提出的回購條件是35億美元回購15%的阿里巴巴股份。如果按照這個金額計算,當時雅虎手中阿里巴巴的價值在100億美元以上,包括阿里巴巴香港上市公司、淘寶網和支付寶。
但是,擺在馬云面前要解決的并非集團的大股東問題,而是支付寶生存問題——支付寶如果沒有牌照,淘寶則將受到重大業務損失。
孫正義的“沉默”
事實上,如果能夠回購,或許阿里巴巴和它旗下的支付寶就都可以平安過關。
聲稱了解此事的知情者透露,起初孫正義和楊致遠都認為,支付寶的牌照問題可以通過協議控股來解決。但是后來楊致遠接受了先保支付寶以及業務嚴重依賴支付寶的淘寶的決定,而孫正義則堅持認為應該通過協議控股方式讓支付寶成為殼公司控股下的“內資”公司。孫正義由于多種考慮遲遲沒有表態,對一切談判都采取拖延政策。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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