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騰訊科技報道了《360強行卸載金山網盾案敗訴被判賠款30萬元》的文章,奇虎360代理律師高嵩對此回應說,此案的起因完全是由于金山公司的軟件侵權在先,奇虎360不得不向用戶做出風險提示,安裝金山網盾會導致360安全衛士的產品功能失效,用戶電腦將處于受危害狀態。如果360不向用戶提示,才是對用戶最大的不負責的行為。對于此案,奇虎360將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金山網盾侵權在先提示用戶事出有因
高嵩解釋說,奇虎公司被迫停止與金山網盾的兼容,完全是由于原告侵權在先,奇虎公司的行為是迫不得已。而且奇虎公司是給予了用戶充分的知情權和選擇權,不存在所謂強制卸載金山網盾的行為。早在2010年11月,奇虎360就已經通過司法途徑對金山公司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提起訴訟,法院另案審理。
奇虎360向法院提交的公證材料顯示,自2009年下半年開始,金山公司就開始利用其金山網盾產品,對奇虎公司的360安全衛士軟件的功能進行破壞,使360安全衛士對木馬或欺詐網站的攔截功能不能正常工作,現象為:原來能夠攔截的惡意網址,在用戶安裝金山網盾后,不能攔截。金山網盾對360安全衛士的破壞,不僅損害了奇虎公司的商業評價且使其產品的社會評價降低,另外,還致使廣大用戶的電腦面臨嚴重的安全隱患。
2010年4月22日,奇虎360公司發現,單獨運行360安全衛士,是能夠攔截木馬或釣魚網站的。而在360安全衛士與金山網盾3.5版本同時運行的時候,360安全衛士對木馬或惡意網站的攔截功能就失效了。而當關閉金山網盾的“網頁病毒木馬過濾”功能后,360安全衛士對木馬或惡意網站的攔截功能就又恢復了。
2010年5月28日,在無任何提示的情況下,金山網盾3.5版本強行禁止了360安全衛士的啟動,屏蔽了360安全衛士及其組件/模塊的運行。直接后果表現為用戶電腦中已安裝的360安全衛士不能正常啟動。
基于以上原因,為了保護用戶電腦的安全,奇虎公司才被迫告知用戶,不要同時安裝360安全衛士和金山網盾,在向用戶的提示信息中,也始終是將選擇權交與用戶。
為維護用戶權益 奇虎360深受不正當競爭侵害
奇虎360總裁齊向東參加“互聯網行業公平競爭與網絡用戶權益保護研討會暨第十三屆人大反壟斷法高峰論壇”上介紹說,奇虎360公司在維護用戶權益時,也受到一些廠商不正當競爭的危害,與一些廠商產生訴訟與糾紛。比如在06、07年的時候與雅虎產生了一系列的訴訟,但正是這次訴訟卻引發工具軟件發生變革,大家都放棄了流氓軟件的開發,開始注重用戶感受,從而消滅了整個流氓軟件行業。360與騰訊之間產生了訴訟,爭議的結果是促使騰訊修改了產品,改變了掃描用戶硬盤的行為,并促進了互聯網用戶隱私權的保護,使用戶真正獲得了益處。
5月10日,北京西城區法院判定瑞星公司“捏造事實,以不正當競爭手段惡意攻擊奇虎360商業信譽和商品信譽”一案。法院認定,瑞星公司從事了侵犯奇虎360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其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因此判定,瑞星公司立即停止針對奇虎360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在《北京青年報》上連續十天發表道歉聲明,并賠償奇虎360公司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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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金山網盾惡意破壞在先 奇虎360已經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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