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11月25日開庭的騰訊訴360不正當競爭案,因360舉證困難要求延期開庭,據悉,法院已同意延期至12月中旬開庭審理。牽動數億網民神經的“3Q大戰(zhàn)”爆出的網絡個人信息安全問題,目前仍然沒有權威說法。“我的隱私誰做主?”這一問題仍然困擾著每個網民。
網民 “我的信息安全誰來負責?”
據報道,11月5日,騰訊聯席CTO熊明華公開承認QQ掃描用戶硬盤、文件,但其聲稱這只是正常的安全檢查,目的是看一下用戶電腦里有沒有木馬,這就像“坐飛機需要安檢”一樣,騰訊可以把相關代碼公開以證清白。但目前,沒有任何關于騰訊公開代碼的消息出現。
QQ用戶張小姐對QQ掃描硬盤的做法表示擔憂。她認為,如果QQ像殺毒軟件一樣,只對其電腦里的資料進行合法過濾,不對所獲取的信息進行其他違法行為,她不反對;如果QQ無法保證不把用戶資料用于其他途徑,比如收集所有用戶信息做調查,然后出賣統(tǒng)計數據給商家,獲取非法利潤,她是無法接受的。
高曉建/漫畫
張小姐還擔心,即使QQ自身不對獲取的用戶資料進行處理,但QQ系統(tǒng)如果遭到黑客或者其他程序惡意攻擊,造成用戶資料泄密,損失也是無法預估的。類似張小姐的憂慮并非杞人憂天,著名社交網站Facebook不久前就因涉嫌泄露用戶隱私備受爭議。
最近,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與傳播研究所、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出版的首本新媒體藍皮書指出,社交網站的隱私泄漏、用戶個人的安全意識不強等非技術性因素,已成為非法分子和商業(yè)機構收集、利用網民隱私的重要來源。越來越多涉及網絡安全的個案,讓網民們對網絡環(huán)境安全問題從疑惑不解,到憂慮不安。
業(yè)內專家 掃描用戶信息不一定構成侵權
對于網友們的憂慮,從事軟件產業(yè)研究的高級分析師陳新河指出,對于軟件侵犯個人隱私的判定非常復雜,掃描并回傳用戶個人信息不一定構成侵權,利用回傳的信息進行盈利也不一定構成侵權。對軟件和軟件開發(fā)企業(yè)在掃描、回傳、使用相關信息時是否侵犯個人隱私,目前業(yè)界還沒有明確的界定,只是達成了一些基本共識。
首先,要看軟件掃描了哪些內容。一般掃描程序過程文件、硬件信息、相關程序信息,不認為侵犯個人隱私;為保護程序運行安全,殺毒軟件執(zhí)行殺毒過程對硬盤進行掃描,更不認為侵犯個人隱私。之前的微軟黑屏事件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微軟公司并未因為掃描用戶電腦硬件ID編碼、相關軟件信息而受到司法部門的處理。
其次,要看軟件掃描后回傳了哪些信息。如果回傳了與注冊、登錄等程序執(zhí)行不相關的姓名、電話、住址、E-mail賬號信息,以及用戶的個人文檔和圖表、照片、視頻,則很可能遭侵犯隱私的指控。比如,谷歌街景車就是因為在工作中意外搜集到包括完整郵件和密碼在內的用戶私人數據,遭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調查的。
最后,要看軟件掃描后回傳信息用于哪些方面,目前這方面的爭議最大。用戶使用程序的相關信息被廠商收集用以改進程序,一般不認為侵犯隱私;收集信息增強用戶體驗的,一般也不認為侵犯隱私;合理使用個人信息也不一定遭到訴訟。比如,谷歌把廣告商的關鍵字與Gmail用戶郵件中的字進行匹配,為用戶提供幫助,同時自己也獲得收益,這種行為目前尚未被認定為侵犯個人隱私。而Facebook把用戶的購買行為信息通過內部廣播告知用戶的其他好友,則被認定侵犯了個人隱私。
由此可見,盡管人們對隱私信息非常敏感,但要想清晰地界定哪些行為是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并非易事。更何況隨著世界聯系的緊密、信息共享的增多,很多一度被視為私密的東西,已經成為公開的信息。例如,博客的姓名、E-mail和個人照片就是如此。
法學教授 掃描他人的信息自然是侵權行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吳宏偉對此有不同看法,他肯定地說:“掃描他人的信息自然是侵權行為,更為嚴重的是被掃描的信息很可能會通過各種途徑被披露、被泄密。對于信息享有者而言,難以保證其信息永遠處于保密狀態(tài)。”
吳宏偉認為,無論哪家公司開發(fā)的軟件,都不得具有“窺視”他人信息的功能。消費者個人信息、經營者信息乃至國家安全信息,都是受法律保護的,他人不得擅自獲取。如果通過安裝軟件掃描他人信息,只是擅自獲取他人信息的技術手段翻新,并不能改變其非法的性質。因此,2009年2月4日國家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通過的《軟件產品管理辦法》規(guī)定,任何企業(yè)在軟件產品的開發(fā)、生產、銷售、進出口等活動,應當遵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標準規(guī)范,不得損害他人的隱私權。
針對記者提出的“如何保護網民的信息安全”問題,吳宏偉給出的答案是:國家要強化軟件開發(fā)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管職能作用,并制定具體措施,保證監(jiān)管部門的職能作用得以實現。在這次可以稱得上社會公共事件的“3Q大戰(zhàn)”中,有關監(jiān)管職能部門反應比較遲緩,沒有及時向社會說明某軟件是否具有“窺視”功能,導致法律對QQ掃描用戶硬盤文件的行為難以界定。
值得慶幸的是,11月21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通報批評奇虎和騰訊,責令兩家公司在通報發(fā)布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道歉,妥善做好用戶善后處理事宜。
21日晚間,奇虎和騰訊兩家公司均表態(tài):接受工信部的批評,再次向廣大網民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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