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五日《羊城晚報》人文周刊b2觀點版發表了王國華的《對方舟子打假遇襲的反思》一文,引起讀者關注,有許多網站轉載,方舟子也在微博上對此發表評論。王國華在反思文章中提到,許多媒體人曾經出現在方舟子開列的“中國不良記者名單”上,其中有著名雜文家、時評家、《南方周末》高級編輯鄢烈山。鄢烈山究竟為何成了方舟子筆下的“不良記者”?鄢烈山如何評價方舟子?為此我們采訪了鄢烈山先生。
方舟子是一個很要強的人,有時過于自負
黃蓉芝:為什么您的名字會出現在方舟子親手炮制的《中國不良記者名單》上?對此您有何感想?
鄢烈山:那是多年前的事了。對于我的名字為什么出現在那份名單上,我不太清楚,也懶得去關心,我覺得不值得花時間關心:他說我是“無良記者”我就是“無良記者”了嗎?他跟我一樣,就是一個普通公民,他有質疑任何人的權利,包括說我是“無良記者”之一。他當時一怒之下泄憤而已,可以一笑了之,公道自在人心。俗話說“好叫的狗不咬人”,真正咬我的狗是不叫的。上小學時有天傍晚回家在村口我被狗咬了,那狗它根本不叫,才讓我害怕,以致今天廣州的馬路邊或居民小區見到大個的寵物狗和流浪狗,我都怕,繞道走。
方沒有行政權和執法權,所以我們不能給他扣上“專制”的帽子,最多就是武斷。但是,他已是有相當知名度的公眾人物,說話有影響力,《新語絲》則是一種新型的自媒體(很難得既非官方也非商業性的網站),說話要特別謹慎。這種謹慎又分為兩個層次:觀念層面,可以信口開河“放炮”,魯迅就說過比方舟子更尖銳的否定中醫的話;而針對具體的人和事則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其實,這些道理方舟子不用我說,他自己明白,他會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得來不易的話語權;若不遵守規則,自會有利益攸關方來用包括打官司等方式來糾正他。言論市場自有凈化機制,我們好多人不也是批評過他嗎?這個社會更不缺乏企業和強者針對批評者個人的法律博弈場合。
黃蓉芝:是不是因為您曾經發表時評《警惕方舟子,理解方舟子》而得罪了方舟子?
鄢烈山:當時我在《警惕方舟子,理解方舟子》文中,是真表示“同情”方舟子的。我想說的就是,某些記者確實沒有正確表達被訪者觀點,有的記者是不負責任,有的是素質不夠理解有誤,又不尊重被訪者權利、失信或搶發表時間不給被訪者校正,更有編輯部審稿者“按需”斷章取義。我也是吃過記者虧的。
黃蓉芝:從您的文章中可看出,您私底下與方舟子并不熟悉,但方舟子曾說過對您表示“很遺憾”之類的話,具體情況是什么樣的?
鄢烈山:上述《警惕》一文,是起因于方舟子(《新語絲》)對于建嶸教授的“指控”,我認為他是濫用了話語權,傷害了于建嶸。我說過對他表示很遺憾的話,其實有兩層意思,首先我對于他的打假行為整體上是支持的、贊揚的,有個案失誤也是難免的;但是對于他有時過于自負、文風有些偏激,我覺得“很遺憾”。方舟子是一個很要強的人,連“遺憾”這樣的字眼也容忍不了。那么我也只有表示“遺憾”了,不必介意。
方舟子在中國的貢獻是無可替代的
黃蓉芝:您如何評價方舟子及其打假?
鄢烈山:方舟子在中國的貢獻是獨一無二、無可替代的。這是他的價值所在,物以為稀貴嘛。他令我敬佩,是因為我這種寫時評的可以有成千上萬個替代品。總的來說,他的打假是受過科學訓練的,一般地說考證能力很強,比如對唐駿學歷的考證。當然他也會有失誤,不能過于自信。某些觀點可能過于偏激,表述用事實說話就夠了,不要用文學青年的筆法特別是魯迅筆法,更應避免紅衛兵式的“語言暴力”。總之,方舟子是功大于過的,相對于他的貢獻,他的缺點是次要的。這里不妨借用魯迅的話:有缺點的戰士仍然是戰士,完美的蒼蠅只是蒼蠅。
黃蓉芝:您在鳳凰博報博客上轉載《聲援方舟子便是聲援我們自己》,您怎么看待方舟子打假遇襲事件?
鄢烈山:對于襲擊方舟子的這些“黑手”,警方一定要竭盡全力去追查、依法打擊,還方舟子一個公道,讓社會對公平正義樹立信心。這是我今天特別想強調的。我把話說透一點,即便方舟子像批判“普世價值”并污蔑《南方周末》的司馬南一樣令我討厭,我也堅決反對黑手偷襲他。中國有句古話叫“明人不做暗事”,要私了你可以公開叫陣,違法但道德上那么卑劣下流。
我們的社會正在迅速地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線,“黑勢力”猖獗導致的社會失序長久得不到抑制,人們就會認為用暴力才能真正解決問題。為什么黑勢力會如此猖獗?原因很多,最根本的是法治不彰,公民的正當權利得不到合法的保障,作惡者成本太低,有收益,甚至有恃無恐。我贊同《聲援方舟子便是聲援我們自己》一文的觀點。必須建立法治社會、“公民社會”,才能從根本上治理“黑社會”。可恨的是,有些打人黑手居然是政府所養,比如前些日子發生的“打錯門”事件。
要質疑公權力而非追問個人動機
黃蓉芝:中國時下的打假似乎主要是個人行為,像王海、司馬南、方舟子等,您覺得這種“個人打假”有何局限性?如何徹底遏制造假?
鄢烈山:局限性肯定是有的,他們(個體打假)沒有執法權,甚至沒有強制性的調查權,只能竭盡所能地去搜索公開資料。即使有局限性,我們也應該支持這些打假行為,這些打假個人就像古時候的俠客,盡管無法徹底消除社會不良,但是對公民“救一個算一個”,對作惡者“見一個打一個”,表明這個社會還有正義在。我們不能強求他們,因為打假本來存在風險,比如這次方舟子遇襲,往后要不要繼續打假是他個人的選擇。
如今的社會幾乎被各種各樣、各行各業的“假”所包圍。但是我們不能放棄打假。遏制造假,首先,責任在政府和司法機關,如果監管權、執法權只是尋租權,交錢了可以睜只眼閉只眼、不交“租”天天查你,造假現象不可能得到消除。其次,是社會的每個人,要捫心自問良心何在?還有沒有道德底線?現在是趙本山說的“忽悠”當道,大學生根本不以考試作弊為恥(何以至此,另當別論),怎么得了?再次,是我們中國人的思維方式要變革,要改變整個社會的文化氛圍。比如這次方舟子遇襲后,有些網友質疑他被打是自編自導自演,認為這是一場做秀,方舟子有必要這么做嗎?我覺得這種思維方式和文化氛圍很不正常。中國人不習慣質疑公權力卻習慣于追問個人的動機,而不習慣“就事論事”。在這次事件中,我們應當毫不含糊地站在方舟子一邊,一致要求政府追查襲人者。如果首都警方下力追查出了結果,方舟子“作秀”活該他自作自受,用得著我們先為警方不下力追查找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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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鄢烈山:方舟子應避免紅衛兵式“語言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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