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新快報陽光社區報道了天河區廣和路某網吧癱瘓兩個月,疑遭“黑客”用DDOS攻擊的新聞。昨日下午,記者調查發現,這種可以給個人或單位網絡造成巨大破壞的DDOS攻擊軟件,竟在網上隨處可買。
昨日下午3時許,記者在百度上輸入“DDOS攻擊軟件”,竟搜到200多萬個關聯網頁,在搜索結果中,記者發現,可供免費下載的DDOS攻擊軟件的網站數量繁多。
在×色軟件聯盟網站,記者發現一款名為“頂級DDOS軟件攻擊器”的軟件,其使用說明稱軟件能持續對目標IP地址進行攻擊,并強調該軟件是一把 “雙刃劍”,不能違法使用。而黑×網對可供下載的DDOS攻擊軟件的描述則更為“露骨”:“支持 16種令到服務器重新啟動的指令,可以攻擊計算機和服務器……破壞性強,已被殺毒軟件列為病毒”。
記者點開一個叫“×狼攻擊軟件聯盟”的網頁發現,在該網頁顯眼位置,“攻擊網站、服務器”等廣告詞隨處可見。記者留意到,該網站正在推銷一種價值1300元的攻擊軟件套餐。
記者以買家身份,通過QQ向網站的“客服代表”了解情況,該“客戶代表”稱:“該軟件可以將目標IP的網吧或者公司、個人電腦輕松搞掉線。縱然裝了防火墻也不在話下。”
該客戶代表還告訴記者,不少人購買軟件的用途主要用來攻擊網吧,“你只要去想攻擊的網吧上個網,把IP地址查一下,就可以進行攻擊了”。該客戶代表表示,只要交錢,一定可以讓目標IP癱瘓,并表示用支付寶,或者銀行轉賬進行交易,給錢后交付軟件。
律師說法:惡意攻擊要負法律責任
廣東一粵律師事務所律師譚偉紅表示,DDOS攻擊軟件作為一種互聯網技術手段本身不存在違法的問題,傳播和買賣DDOS攻擊軟件在我國現有的法律中也不存在需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但使用DDOS攻擊軟件實施“黑客”行為,造成危害后果的,則需承擔法律責任。
我國現行刑法規定了相應兩種與之相關的犯罪,一是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而構成的犯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二是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破壞計算機數據、程序罪和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罪。構成這一犯罪,若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判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專家:希望加強網絡安全立法
暨南大學網絡與教育技術中心的網絡安全專家黃書強博士稱,目前由于中國龐大的上網群體和網民數量,其中大多數網民網絡安全意識薄弱,導致很多機器很容易被“黑客”控制。要想真正解決這個問題一方面提高廣大網絡用戶的安全意識,另一方面要加強相關網絡安全立法。
進入論壇>>聲明:IT商業新聞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咨詢:(010)68023640.推薦閱讀
自己忙著上班,家里小屁孩傻乎乎在網上買了各種昂貴商品,碰到這種事兒您別著急哭天抹淚自認倒霉,因為只要沒經家長同意,這種合同直接被認定無效。 自己忙著上班,家里小屁孩傻乎乎在網上買了各種昂貴商品,碰到這種>>>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DDOS攻擊軟件網上公開賣 售價高達每套1300元
地址:http://www.sdlzkt.com/a/01/20111231/244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