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由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主辦,天合文化集團和卡拉OK版權運營中心承辦的 “卡拉OK音樂版權法律熱點問題研討會”在中國科技會堂舉行。會上討論了如何進一步推動中國現有環境下卡拉OK音樂版權的正版化進程,如何妥善保障音樂權利人的權益。
針對中國日益沒落的音樂產業,發言者不約而同地表示了擔憂。有權利人怒斥,作品使用者不顧著作權人權益,“唱片市場已經趨近于零”,真正靠寫歌生存的權利人只怕大多“要餓死”。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蔣志培支持音集協引入商業運營機制,并認為音集協雖然面臨重重阻力,但其功能“已經被我們的法律所肯定”。
音樂產業面臨枯竭,幾乎所有權利人都“不是從唱片里掙錢”
首先發言的竹書文化公司總經理沈永革坦言,“從2006年以后,由于數字時代的來臨,形成網絡上非法下載局面以后,唱片市場已經趨近于零了。”也就是說,唱片公司“主營的市場接近于零”。著名藝人,《東北人都是活雷鋒》的創作者雪村則炮轟:幾乎所有權利人都“不是從唱片里掙錢”。
國際唱片業協會中國區首席代表郭彪無奈地說:“我們可以數數,國內唱片公司(已經)屈指可數了,基本都是不景氣。你說它存在嗎也還存在,你說唱片行業低谷也好,不景氣也好,大家用什么詞都可以,目前已經就是這樣的狀況了。”
索尼唱片公司的法務經理修立飛則痛陳:“盜版的環境下我們不得不屈從于盜版,必須認可盜版作為傳播的一種途徑,這也是一種對于我們的悲哀。”而且,由于網絡和計算機技術的普及,自由錄音和免費下載大行其道,“盜版商都不愿意做盜版了”。
國際上音樂著作權集體管理已是常態,英國每年版權授權60億英鎊
音著協副總干事劉平則痛陳,由于中國音樂版權保護不彰,大量正版授權費用收不上來。而目前各國版權保護日益加強,音樂版權授權費用已漸漸演變成各大唱片公司的主要盈利點。他說,“像英國的PPL,世界最強大的集體管理組織之一,它每年的收入,替權利人收到的集體管理的費用高達60億英鎊,就和這個英國的唱片業的發展整收入水平幾乎相當。”
劉平另外又列舉了幾個例子:“德國音著協一年可以收到10億歐元使用費,日本音著協11億美元,韓國達到7千萬美金,臺灣地區去年也收了2億5千萬新臺幣。這些地區的幅員以及音樂場所的使用數量遠遠不及中國大陸,所以這一點我們可以想見,我們的著作權法所規定的賦予的著作權人的權利和現實中的兌現的狀態有多么大的差距。”
取證、起訴一步一個坎,音樂維權舉步維艱
由于我國法律對知識產權案件證據的嚴格限制,工作人員往往是親自進場到侵權卡拉OK經營場所取證,人身安全面臨極大考驗。音集協總干事王化鵬直訴他們的困難:“你進卡拉OK廳去,保安在門口等著,你在里面要拍就有人盯著你,能把你客氣請出來那是幸運的,我們有一次我們的律師到歌廳去(取證),一看戒備森嚴,嚇得隨行工作人員都不敢進去了。”
即使是冒著生命危險取到的證據,也未必都能使用。天津高級人民法院民三庭審判長黃躍建表示,可用的證據必須滿足以下三點:一是當事人提供的訴訟證據是否是客觀的,二是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是否與本案事實有關聯性,三是法院需要驗證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是否是合法的。結果,“訴訟當中我們發現過當事人提供一大堆證據,最后被法庭采用的很少,就是他提供的證據跟本案沒有聯系性;或者因為法官認為證據的渠道不是合法,就不會被認證。”
在勝訴之后,法院判定判賠標準時也會出現問題。北京國晟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楊志軍痛陳:“到了損害賠償舉證的時候,我們的證據除了我們的費用支出證據之外,比如說我們取證的消費的費用還有交通費等,甚至有些律師費、發票,其他的關于對方的侵權所得,我們根本不可能得到這個數字。我們的損害在哪里,我們也提供不了證據。”他質問道,“這個問題是什么呢,不是我們舉證能力不足。是不是知識產權在由被侵權人舉證的情況下,他的舉證能力就存在著天然不足呢?”
音集協總干事王化鵬也提到了賠償的問題:“民事賠償時是根據它在市場上的真實的交易的價值(衡量),你能夠計算出來,就按照這個進行賠償,這個道理是不錯,叫人感到痛苦的是,自從數字化音樂產生之日起,就從來沒有形成過市場正常的交易價值。網上能夠自由下載的時候,它的正常交易價值怎么計算呢?不要錢,現在有這種說法,在網絡上使用音樂就像是我們呼吸空氣一樣的方便,不需要錢,空氣人人都離不開,但是沒有空氣人們就無法生存,但是誰會花錢買空氣吸呢,沒有人。我覺得音樂現狀就是這樣。”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教授張今舉例說:“某經營者說這個案子歷時一年,也就判了五萬元,如果交版權費要交十五萬,所以他們觀望,不準備交版權費。”同時她認為,應該通過司法解釋完善有關實際損失和侵權所得的認定標準。法定賠償應規定以一件作品為計算單位,增加最低限度賠償額。只有損害賠償制度切實有效地發揮全面補償權利人和抑制侵權的作用,才可能改變違法成本過低的狀況,從而迫使那些依賴侵權獲利的經營模式接受正版化。
權利人和專家支持音集協引入商業運營機制
竹書文化總經理沈永革在之前接受千龍網采訪時即表示:“如果去探討音集協為什么要用這樣的商業操作手法去操作,我們從結果上來說,中國被免費使用了將近20人的我們的權利,在不到三年之內已經交上來1.7億的使用費,單從這個結果,我覺得這個組織是一個非常非常成功的組織,而且是非常值得我們這些權利人支持的。”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蔣志培,對音集協引入商業化運營機制有自己的看法。他說:“沒有這種權利人的積極主動作用,去運營,那這樣的效果是我們不希望的。那么用調動內在動力的合理機制,一定要有這種機制,否則就沒有積極性了。”蔣志培對音集協的運營現狀頗為贊許:“(音集協)自主化運營,引入商業機制。如果沒有現代化的管理經驗,資產管理不是有效透明的運作,不是經營有道,(權利人)最后怎么交給你這樣一個現代化的管理組織呢。” (編輯:列娜)
進入論壇>>聲明:IT商業新聞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咨詢:(010)68023640.推薦閱讀
每個都市人都知道路徑規劃不會都一樣。行人可以走任何雙腳可達的地方,但是開車的話要考慮討人厭的單行道,更別提腳踏車了。不過那些帶著Andriod手機的自行車騎士就蠻幸運的,在Google將自行車路徑規劃加入Google地圖>>>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音樂產業面臨枯竭 著作權集體管理力挽狂瀾
地址:http://www.sdlzkt.com/a/01/20111231/2452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