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三網友發帖被以“涉嫌誣告罪”被批捕
2009年6月至7月間,福州市多名網民因記錄、傳播“閩清嚴曉玲遭8人輪奸致死”等相關文章與視頻(嚴曉玲之母聲稱,社會人士聶志雄等人輪奸其女兒致死,閩清公安局長期不處理;并稱閩清縣公安局、縣檢察院相關人士與此案存在牽連),被福州警方拘留,其中游精佑、范燕瓊、吳華英三人最終以“誣告陷害罪”被福州馬尾區檢察院批捕并起訴。
福州三網友發帖三度開審終被以“誹謗罪”判刑
福州三網友發帖涉嫌“誣告陷害”一案于當年11月11日,福州馬尾法院第一次開審此案,檢方以補充偵查為由延期審理。2010年3月19日再度開庭,檢方提出因證據不充分,要求再次補充偵查,獲法庭同意,決定延期審理,第二次庭審整個過程持續2分鐘左右。兩度開庭,最終均因公訴方提出“證據不充分,案件需要補充偵查”而延期審理。
昨日,福州三網民涉嫌誣告案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為,范燕瓊故意捏造事實,先后兩次杜撰文章在互聯網上散布虛構的事實;游精佑、吳華英在明知福州市有關部門已經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嚴曉玲死亡真相的情況下,仍然制作違背事實的視頻,在互聯網上傳播;上述被告人的行為引發大量網民網上跟帖,攻擊、謾罵、詆毀被害人(指閩清縣公安局副局長、閩清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社會人士聶志雄),嚴重損害了他人人格,敗壞他人名譽,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情節嚴重,三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誹謗罪。依法應予以懲處。
據了解,第三次開庭審理,從昨日早晨8點30分到中午12點,共持續了3個半小時。此時,三名網友被拘已將近9個月時間。
游精佑的律師劉曉原說,此次第三次庭審審判長當庭宣判稱此案構成誹謗罪,福州三網友范燕瓊被判有期徒刑兩年,游精佑和吳華英各被判一年。
不少網友對罪名變換感到疑惑,此前,此案是以“誹謗罪”立案偵查,之后變成“誣告陷害罪”起訴,此次法官判決時又變成了誹謗罪。
律師劉曉原說“法官變更罪名判決是符合法律程序的,但是誹謗罪必須要造成非常嚴重的后果才能被公訴,否則只能是自訴案件。”
被告三人表示要上訴。
福州三網友發帖被判“誹謗罪” 案情回放福州三網友發帖被判“誹謗罪” 案起因:“女子遭輪奸致死案”2008年2月11日,福州市閩清縣女青年嚴曉玲突然死亡。福州警方對此作出“嚴曉玲系輸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醫學鑒定結論,并決定不予立案。其母林秀英對法醫檢驗結果極為不滿,以公安部門法醫鑒定有誤等為由多次上訪。2009年6月,林秀英先后向范燕瓊、游精佑和吳華英講述了女兒嚴曉玲死亡的情況,三人分別把她的講述整理成文字,以及拍成視頻,發到網上,引起社會各方廣泛關注。隨后,2009年6月26日到7月中旬,因代書上傳“嚴曉玲案”的網帖以及拍攝上傳了“嚴曉玲母親林秀英口述案件”的視頻,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3人先后被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刑拘。同年7月底,范燕瓊等人的涉嫌罪名,變更為“誣告陷害”罪,被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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