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商業新聞網 郭琪】“中國如何發展互聯網,如何管理,是中國人自己的事。在互聯網問題上,中國不需要美國上課,不需要他們教導我們該怎么做。”
在美國國務卿希拉里一通關于“網絡自由”的演講后,中國社科院網絡與數字傳媒研究室主任閔大洪接受路透社采訪時做上說。
希拉里的“網絡自由”論可謂相當犀利,相當有針對性。她不僅以自家為例大談“信息自由”的種種好處,還不時對伊朗、沙特阿拉伯、越南等所謂“建立了電子屏障,違背世界人權宣言的限制性行為”火力全開,更揶諭中國“有跟不上下一個世紀發展進程的風險”,要求中國針對谷歌抱怨的網絡攻擊“展開徹底調查”。有了這位前“美國第一夫人”打頭陣,奧巴馬也不甘被人搶了風頭,在未了解事實原委的情形下,貿然要求中國做出“解釋”。一波接一波的攻擊由大洋彼岸襲來,一場單純的商業糾紛被人為激化上升到了政治層面。
一直以來,人權、民主和言論自由是美國對外發動輿論攻勢時必用之“三板斧”,此時用來撻伐中國,絲毫不讓人奇怪。但具體到
“網絡自由”,我們承認自己還遠未達無可挑剔的程度,但美國又何嘗不是諸多設限。
首先,沒有任何一條規范網絡自由度的全世界通用標準。雖然在對宣揚色情、煽動種(民)族和宗教仇恨、鼓吹恐怖主義等有違人類普世價值觀的言論上,包括中國和美國在內的絕大多數正常國家都采取了嚴格的管制措施,但仍有一些國家,從自身的國情出發,還對其他領域的言論做出了嚴格的規定。比如在德國,通過網絡出版、發行和訂閱含有鼓吹納粹思想言論的行為,都屬刑事犯罪而被嚴格禁止;在韓國,由信息傳播倫理辦公室對反政府和影響民眾信心,危害公共安全和國防等內容進行審查;新加坡則將上百個政治性網站列入禁訪者清單,不遵守規定的ISP將被吊銷執照或罰款,私下訪問者也會受到刑罰。
即使在美國,其行政當局不也無視客觀,不由分說地將黎巴嫩、巴勒斯坦、敘利亞等阿拉伯國家有反美情緒的電視臺列入恐怖主義支持名單,掐斷它們的對美轉播。筆者看不出此舉與希拉里國務卿眼里的“電子屏障”有何本質區別。
再者,2001年“9•11”事件后,美國布什政府草木皆兵,頒布了《愛國者法案》,授權調查人員截取電話通話或互聯網通訊內容,還可以查閱公民的商業記錄、圖書館記錄、病歷等。盡管該國民權組織說,這項法案是侵犯普通公民擁有的憲法權利,特別是隱私權,它還是在四年期限到來時經表決通過確定了大部分條款永久生效。
對于美國內政,我們無暇指責,但美國人的行為也充分說明,自由是相對的,“隨心所欲而不逾矩”,互聯網自由也如此,給予多大的網絡自由度,完全取決于這個國家的國情需要。
其次,希拉里稱在提到谷歌事件時特別提及“從事網絡攻擊的國家或者個人”,無法不讓人聯想到谷歌跟中國政府叫板的前前后后。但問題是,一個越來越開放和自信的大國,其政府能配合黑客去攻擊一個幫助自己解決了就業問題,照章納稅的外國搜索引擎服務提供商嗎?有實施這個行為的必要嗎?顯然,希拉里是被谷歌單方面的“哭訴”沖昏了頭腦。況且,任何罪名的指控都要講求證據,尤其是正在調查,尚無定論的案子,美國官員匆忙將其拿來說事兒,既過于草率,也不能令人信服。
再者說,谷歌揚言“被有組織的攻擊”在前,中國的百度被黑在后,而百度的域名解析服務器在美國,那么,用美國人的邏輯,我們完全應該要求美國對本國黑客“展開徹底調查”,我們也有理由懷疑美國政府參與了黑客攻擊,更有必要相信美國政府為了谷歌在報復中國。但是,我們沒有如此。
其三,還說谷歌。跨國企業入駐另外一個國家,要秉持的最基本原則就是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和制度;同樣,當一個國家對外開放,引入外國企業進駐,也一定要守住外商必須當合法企業公民的底線,任誰都不能觸碰,否則,就只好說“對不起”,“請你離開”。心高氣傲的谷歌曾經在這個問題上屢屢犯錯,不止是在中國,在韓國、意大利、法國等國家,谷歌都曾因違反規定而引發爭議。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自己的孩子在別人家里做客,必然應該遵守別人家的規矩和禮儀,孩子違規之后,家長更不應該對著別人的規矩說三道四。
同理。每年,尤其是金融危機爆發之后,撤出中國的外企何其多,僅僅是谷歌在中國自己經營不善,卻無中生有地提出政治條件,這本非一個倡導“不做惡”的跨國公司該做之事。美國政府此時強出頭,揪著自由、人權大談特談,足見美國“老子天下第一”的超級大國心態依然強烈。
進入論壇>>聲明:IT商業新聞網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新聞咨詢:(010)68023640.推薦閱讀
“我們已經提出了一億美金的收購框架,但他們(杭州火雨)還沒有給出最終的回應。”2月3日,第九城市董事長兼CEO朱駿接受本報記者獨家采訪時證實,與網游研發公司杭州火雨的談判已經進入關鍵時期。 我們已經提出了一億>>>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中國不需要美國來上課
地址:http://www.sdlzkt.com/a/01/20111231/2518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