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傳媒今天宣布在2012年6月15日,美國紐約州紐約郡高等法院頒布一項裁決,駁回戈壁投資及橡樹資本于2011年12月向該法院提交的即決判決動議。
戈壁投資及橡樹投資在上述即決判決動議內,向法院主張要求華視傳媒支付與其2010年并購數碼媒體集團相關的6000萬美元延付并購對價款項。
紐約州紐約郡高等法院的主審法官Charles E. Ramos在裁決書中裁定基于戈壁投資和橡樹資本在并購交易中的違約行為,華視傳媒有充分理由提出免除未來繼續履行并購協議義務的請求。
如判決書所述,華視傳媒就其所指控戈壁投資和橡樹資本蓄意破壞計算機數據等一系列嚴重違約行為列舉了可裁決的事實事項,因此法院駁回戈壁投資和橡樹資本所提出的即決判決動議。
在華視傳媒2011年12月向法院提交的針對戈壁投資和橡樹資本所提出的即決判決動議的抗辯文書中,華視傳媒詳細闡述了按并購協議要求應移交給華視傳媒的,包括電子郵件、客戶合同及其他電子文件在內的構成數碼媒體集團核心資產一部分的的整個計算機數據庫被蓄意破壞的事實以及因上述蓄意破壞計算機數據行為對公司后續經營造成的重大損失。
本次法院的裁決支持華視傳媒就上述事實及相關事項向戈壁投資和橡樹資本進行充分的調查和取證。
裁決書內容同時涉及戈壁投資和橡樹資本在2011年11月和12月依據資產保全令所取得的資產保全事項。該法院確認了之前所發出的資產保全令并且允許戈壁投資和橡樹資本就資產保全令進行取證。但這些資產保全令項下的資產扣押要求有效期僅為90天,因此現時上述扣押要求已經失效。
另外,該法院要求戈壁投資和橡樹資本另外繳納50萬美元的擔保金,以作為如果華視傳媒上訴要求撤銷2011年11月法院作出的資產保全令裁決并且勝訴的擔保。
盡管戈壁投資和橡樹資本試圖以向法院申請即決判決的方式結束這場訴訟,以使他們獲得向華視傳媒收取并購數碼媒體集團剩余的6000萬美元對價款的法律權利,但該法院6月15日的裁決駁回了他們這項申請。法院判決華視傳媒有權強制要求戈壁投資和橡樹資本提交與指控他們嚴重違反并購協議行為相關的信息。
另外華視傳媒將就對前數碼媒體集團股東欺詐的指控及索賠繼續積極上訴,同時上訴要求撤銷法院之前對華視傳媒及其子公司Vision Best Limited作出的資產保全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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