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月22日出臺的湖北省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下稱“營改增”)試點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該省將從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在交通運輸業,現代服務業中研發和技術、信息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產租賃以及鑒證咨詢等領域開展“營改增”試點改革。
預計將有數以萬計的現代服務業小規模納稅人,從原來按5%稅率繳納營業稅調整為按3%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稅負降幅約40%,減少稅負約40億元,成為此次“營改增”改革最大受益者。
《第一財經日報》昨日從湖北省國稅局了解到,該省正式啟動納稅人信息核定工作。截至24日,該省共有14個市州局完成資料移交手續,共接收地稅局移交“營改增”試點改革納稅人約6萬戶。全部稅源信息移交工作預計將于本月31日完成。
根據方案,湖北將參照上海市試點方案,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的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其中,有形動產租賃等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等適用11%稅率,其他適用6%稅率。對特定服務出口實行免稅制度和零稅率。
武漢一家小微公關咨詢類企業負責人告訴本報,由于改繳增值稅后能開具增值稅發票,這將降低客戶購買服務的成本,還避免了重復征稅。
武漢大學財稅學院教授王德祥認為,企業之間的交易頻次和外包業務將由此獲得提升;與此同時,此舉還有利于一些中小企業改善財務制度。不過,對于過去那些財務制度不規范的企業,“營改增”改革將在短期內推高其人力資源和運營成本。
根據方案,經營租賃服務行業的稅率將大幅提升,由此前繳納5%的營業稅,改為繳納17%的增值稅。武漢一家小型汽車租賃公司負責人稱,目前平均每月營業收入為40萬元,若按此前5%營業稅繳納,需要繳稅2萬元,而若按17%增值稅繳納,稅額將提高至6.8萬元。由于存量資產無法抵扣增值稅原則,意味著“在當月不購置新車的情況下,僅靠汽車保養、加油、維修等進項將不足以抵扣銷項稅,從而增加企業負擔”。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稅學院教授葉青表示,盡管“營改增”短期內會導致地方財政收入縮水,但從長遠來看,以增值稅取代營業稅對試點地區的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發展、對優化產業結構有促進作用。
武漢市市長唐良智在近日召開的武漢市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上亦表示,預計2012年武漢市全年減少增值稅10億元,其中25%減少的是地方財政收入。但將推進武漢產業融合和產業升級,促進先進制造業發展,壯大第三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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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湖北“營改增”:中小企有望減稅4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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