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活動中,商標,特別是一些馳名商標,本身是有經濟、信譽、產權、藝術等多重價值,是產品通向廣闊市場的"通行證"。我國有不少企業辛辛苦苦地創立自己的品牌,有了名氣,有了市場,但由于沒有先去申請注冊商標。而讓他人商標注冊成功后,自己不得不把打下的"江山"拱手讓給他人。因此,商標意識是每一個經營者必須具備的。
未注冊商標是企業、個人的知識產權(http://news.k8008.com/html/zscq/)難以得到有效保護,使其信譽以及財產等損失,這里總結為四點:
1、商標專用權不能得到保護
如果一個企業使用的商標未經注冊,那么商標使用人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簡單來說,你使用這個商標,別人也可以使用這個商標,而不受法律制裁。這樣一來,這個企業生產的產品質量和信譽就會遭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因為其他企業為了高利潤而采用而可以生產質量低劣的產品在貼上和你一樣的商標。此前,這種情況比比皆是。若原來的企業請求商標主管機關制止其他企業使用其商標,但因該商標不是注冊商標,原來的企業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商標主管機關對原來的企業的請求不能受理。
在我國,商標注冊是商標得到法律保護的前提,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依據。商標使用人一旦獲準商標注冊,就標志著它獲得了該商標的專用權,并受到法律的保護。
2、容易遭到他人搶注
未注冊商標一旦他人將該商標搶先注冊,該商標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該商標,將自己苦苦經營的商標、企業信譽讓與他人。這方面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根據我國《商標法》,商標專用權的原始取得只有通過商標注冊取得,而申請商標注冊,又采用申請在先原則,即對一個未注冊商標來講,誰先申請注冊,該商標的專用權就授予誰。因此,不管一個企業使用一個商標多久,如果它沒有將該商標注冊,那么,只要別人將該商標申請注冊,商標專用權就會授予別人。
3、容易造成侵權行為
未注冊商標有可能與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已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從而發生侵權行為。在新申請商標注冊時,如果未經事先查詢,申請的駁回率幾乎達到70%。換句話說,使用未注冊商標,就有70%侵權的可能性。我國《商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經注冊商標所有的許可,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即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就要由侵權人承擔侵權的法律后果。
4、未注冊商標不能形成工業產權
由于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才受法律保護,未注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標專用權。由于未注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不能形成工業產權,因此也不能成為使用人的無形資產。
在激烈的商戰中,企業不僅需要通過自身過硬的產品和良好的服務在市場上站穩腳跟,還要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企業的知識權。而使用未注冊商標,不僅會讓自己的企業遭受經濟、名譽的損害,同時可能存在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可能性。會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為了企業的正常經營,為了企業未來的發展,使用商標的應當合法注冊,在保障自己和權益的同時,也使別人的權益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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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淺析:使用未注冊商標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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