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歲的小華(化名)因玩網絡游戲失誤,遭到13歲伙伴小天(化名)埋怨,兩人因此發生沖突,小華持刀將小天刺死。記者昨天獲悉,小華已被市二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據介紹,小華從小學開始就接觸網絡游戲,升入初中后經常逃學去黑網吧玩兒。性格內向的他對上學有抵觸情緒。初中畢業后,小華輟學,去網吧的次數更多了。
小華的母親曾遭遇過交通事故,受傷后長期需要治療,小華的父親將大部分精力集中到照顧妻子身上。雖然知道小華沉迷于網絡游戲,但身為父親卻沒有精力去管。在網吧內,小華認識了13歲的小天,對方和他一樣也缺少家庭關愛,經常呆在網吧。2012年4月初,他們在網吧認識了成年人李某。小華說,李某告訴他,自己在大山子附近租房子,有電腦和網絡,讓他沒事可以去打網游。此后,他就經常帶著小天去李某那兒玩,李某還管他們吃住。
小華說,2012年5月25日上午,李某沒在家,他和小天一起打網游時,他出現了失誤。小天隨后開始埋怨他,說他浪費時間,還說他“垃圾”。小華覺得很不好聽,遂發生爭吵。按照小華的說法,小天當時也生氣了,把椅子摔在地上,他隨后到廚房拿了把水果刀,刺向了小天的胸部。
小華見小天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就打電話給李某,讓李某打急救電話。急救醫生趕到后,宣告小天已經死亡。
案件審理期間,小天的家屬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索賠,法官對此做了調解工作。最終,小華的父母代孩子賠償給對方27萬元。死者家屬拿到賠償款后,撤回了附帶民事起訴,并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定小華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小華是未成年人,有自首情節,且其父母積極賠償,取得了受害人家屬的諒解,有從輕、減輕情節,對其判處了有期徒刑。
■法院調研黑網吧成犯罪平臺
昨天,市二中院發布調研文章指出,黑網吧容易讓“問題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實踐中,有的未成年被告人長期混跡網吧,通過在黑網吧內或網絡上結識后結伙實施犯罪。有的黑網吧在電腦上安裝大量暴力、兇殺網絡游戲,導致未成年人沉迷于暴力、色情之中,盲目沖動、不計后果地實施犯罪。
法院建議,家長首先要承擔起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責任,發現孩子逃課、上網等問題要及時監管。學校要更多關注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養成教育。對于成績相對落后的學生要予以更多關注、投入更多精力,避免他們感覺被拋棄。
此外,要將未成年人納入社會管理網格中,對于那些已出現明顯行為偏差或家庭監管難以落實的青少年,更要多關心、多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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