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委會越來越像個商業組織,銷售奧運會賽事轉播權的巨額收入,已經變成支撐奧委會重要的推動力。”研究奧運電視轉播的南京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駱正林對本報記者稱。
事實上,國際奧委會對奧運轉播權的重視,早在11年前就已體現。2001年,國際奧委會成立了“奧林匹克廣播服務公司”(Olympic Broadcasting Services,下簡稱“OBS”)。自成立以來,OBS參與主導了從2008年北京奧運會(殘奧會),以及2010年溫哥華冬奧會(殘奧會)之后所有的奧運賽事電視信號制作。
OBS甚至憑借其與國際奧組委的關系,壟斷了國際奧委會全會的直播信號制作權。2005年6月,在新加坡召開的國際奧委會第117次全會決定,將2012年奧運會主辦權授予倫敦。這是OBS首次以主轉播方的角色,向全世界所有媒體提供當次全會的直播視頻。
7年后,OBS與倫敦奧運會再續前緣。OBS為此次奧運會注冊了“奧林匹克廣播服務倫敦分公司”(Olympic Broadcasting Services London, 簡稱“OBSL”)。這家注冊在英國南部西薩塞克斯郡的企業,將成為此次奧運會賽事電視信號的制作方。
“在國際奧委會用以維持運作的經費中,依靠分銷轉播權的盈利已占了相當大的比例。”駱正林稱。
而由于版權購買方與國際奧委會簽訂的保密條款,各家媒體在轉播歷屆奧運會時用以購買版權的費用一直沒有被官方披露。
除了轉播權的分銷,奧運會賽場的官方視頻攝錄設備提供亦是另一塊大蛋糕。松下通過奧運營銷,在最近的兩屆奧運會取得了不錯的銷售業績。
“奧運會的轉播產業鏈已高度市場化,”駱正林稱,“國際奧委會在轉播的布局和對商業利益的考慮上非常成熟。”
OBS前世今生
事實上,直到2008年北京奧運會前,歷屆奧運會的賽事電視信號制作轉播一般由奧運主辦國的權威電視機構擔任。例如,1964年的東京奧運會就由日本放送協會(NHK)擔任轉播方,向全世界各國提供電視信號;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的轉播方則是美國廣播公司(ABC)。
2001年5月,國際奧委會在西班牙成立OBS,并認為OBS的誕生“開創了奧運轉播的新紀元”。OBS的職責主要是制作今后歷屆奧運會的電視和廣播信號,以及設計、安裝和運作奧運會國際新聞中心(IBC)。
3年后的2004年5月,為了籌備北京奧運會的轉播工作,OBS與北京奧組委合資組建了北京奧林匹克轉播有限公司(Beijing Olympic Broadcasting ,下簡稱BOB)。這是OBS第一次以主要機構的身份成為奧運轉播方。當時,官方對BOB的定位是“一家中外合作經營性質、專事奧運會電視轉播業務的企業”。 上一頁1 234 下一頁
推薦閱讀
“這無疑會加重我們的維護成本。”小丁表示,淘寶通過修改人氣排名的方式,把人氣排名的權重降下來,也就是說以后爆款(指在商品銷售中,供不應求,銷售量很高的商品)的作用沒那么大了。 【IT商業新聞網綜合報道】(>>>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倫敦奧運轉播權大戰背后:有利益也有風險
地址:http://www.sdlzkt.com/a/guandian/yejie/20110701/1215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