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浪還在為微博的盈利模式苦苦探索的時候,很多個人及公司已經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賺得盆滿缽滿。新近誕生的一種賺錢方式是將個人微博背景變成廣告墻出售,不到一個月輕松入囊近8000元。在處理用戶發布廣告的問題上,新浪態度略顯尷尬,不能放任不管,也不能全面限制。不過既然微博已經成為一門學問,粉絲已經成為一種經濟,最好的情況是大家都能賺到錢。
微博變身廣告墻
網友@天才小熊貓最近做了一件頗有創意的事。他將微博兩邊的空白處分成1萬個小方格,然后將這些小方格出租,租金是每個格子20元,有效期是一年。
沒想到這個創意很快便有人買賬了,不到一個月時間,已經有四十多個廣告主找上來,這些人中間有個人微博賬號,也有《創業邦》、UC瀏覽器等企業廣告主,目前為止,@天才小熊貓賣了將近400個格子,他的微博頁面第一屏已經被大大小小的廣告塊覆蓋,他說現在賺了將近8000元。
將網站分成格子出售,并非@天才小熊貓的首創。早在2006年,21歲的英國大學生亞歷克斯·圖(Alex Tew),創建了milliondollarhomepage.com網站,他將網站分為100萬個小方格,并以每個方格1美元的價格出售,這個大膽的想法使得亞歷克斯在短短的時間內成為一位令人艷羨的百萬富翁。
然而,@天才小熊貓的微博格子,與亞歷克斯的網站格子最大的區別是,亞歷克斯的網站是他自己建立的獨立網站,而@天才小熊貓的網站是新浪微博頁面。這樣的差別有種在別人地界上賺自己錢的味道。
新浪與用戶廣告分成?
很難斷定這種新的微博營銷方式會不會流行開來。@天才小熊貓說,他有固定的工作,“格子廣告”純屬做著玩兒,他也沒打算靠這個賺錢。
但是如果越來越多的微博賬號也看上這“一本萬利”的生意,且不說到時候有沒有廣告主愿意買賬,新浪會坐視不理嗎?
2007年,博客在國內大為流行之時,新浪就曾面臨過這樣的問題。博客頁面這塊“領地”,到底是屬于博主的還是屬于新浪的?當廣告公司的負責人表示希望在新浪明星博主徐靜蕾的博客上投放廣告時,徐靜蕾與新浪并沒有達成一致。新浪總編輯陳彤認為“博客上的廣告應該屬于網站。因為網站為了提供博客服務,付出了大量人力、財力”,而徐靜蕾說在她的博客上打廣告應該和她的經紀人談。
最終,新浪提出了一項博客廣告聯盟計劃,根據該計劃,當用戶完成所有申請和注冊流程后即加入新浪博客廣告聯盟,新浪將在用戶的博客頁面上開放廣告位置,投放網絡廣告,并在除去必要運營成本后按一定比例與用戶進行收益分成。
據參加過這個聯盟計劃的博主趙勇回憶,廣告形式是按照點擊付費,“沒多少人點廣告基本上也沒分到錢,就沒在繼續了。”
搞這種廣告分成的并不僅僅新浪一家。博主丁道師當時參加了網易的廣告聯盟計劃,但是收益慘淡,“半年總共賺了不到10元錢。”
那微博有沒有可能沿用這種方式?@天才小熊貓說目前并沒有新浪工作人員和他聯系,也沒有收到任何形式的“禁令”。
新浪銷售部給出的回答是,個人微博頁面由用戶自己經營,新浪并不會干預。
尷尬態度
在新浪還在為微博的盈利模式苦苦探索的時候,很多個人及公司已經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賺得盆滿缽滿。
微博背景、微博頭像都成了潛在廣告資源。當然最常見的是廣告轉發。據某網絡營銷公司的報價單顯示,粉絲數在10萬—30萬之間,轉發廣告的價格為500元—800元/條,粉絲數在30萬左右的,報價為1000元/條,數量超過60萬,報價達2000元/條,而粉絲數超過1000萬的,報價達到數萬元。
眼看著各式各樣的人在微博平臺上大發橫財,新浪并沒有聽之任之。2011年9月,新浪發布違規公示平臺,嚴格限制微博轉發廣告以及添加僵尸粉,如有違規,則面臨封殺危險。新浪的三條規定如下:
(1)賬號的粉絲如果經微博反垃圾部門判定為非正常用戶的,解除這些粉絲的關注關系;
(2)賬號發布的廣告內容,一經發現將立刻刪除;
(3)如果一個賬號多次出現上述兩條違規情況,將視情節輕重采取禁止被關注、禁止發博、封殺等方式處理。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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