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搜索關聯等讓自己的商品脫穎而出,是否會造成侵權呢?幾年前,搜索引擎廣告業務剛剛興起,不少人都對其知之甚少。廣州市中院的法官便就此抽絲剝繭成功作出首例判罰,率先規范了搜索引擎的廣告業務。
一審認定服務商不侵權
廣州第三電器廠為了增加其品牌關注度,便向某知名搜索引擎公司的網絡代理商申請了一項5000元的付費服務,選中知名同行臺山港益電器有限公司的“綠島風”系列產品名,與之關聯。一旦網絡用戶在該搜索引擎上搜索“綠島風”三個字,作為生產廠家的港益公司隨之出現,而在搜索選項的右側會有相關搜索推薦,第三電器廠的相關產品及說明便位列其上。
就此,港益公司以某搜索引擎公司、第三電器廠構成商標侵權為由,訴至法院。一審法院將兩被告的“
推薦閱讀
國外媒體今天撰文稱,隨著Twitter的不斷發展壯大,這家曾經羽翼未豐的互聯網新秀早已成為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然而,逐漸走向成熟的Twitter,現在卻遭遇了成長的煩惱,不得不在創新與盈利之間做出艱難地選擇。 以下為>>>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小廠付費利用搜索關聯搭名牌順風車被判侵權
地址:http://www.sdlzkt.com/a/guandian/yejie/20111229/146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