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消息,據路透社報道,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作出裁決,谷歌在互聯網上發布圖片之前,不必對所有臉孔和號牌進行模糊化處理,以便谷歌能繼續在瑞士提供街景服務。
2011年3月,瑞士一家低一級法院支持瑞士隱私保護監管機構的主張,要求谷歌遮擋照片地圖服務中的所有臉孔和號牌,谷歌對此提起了上訴。
最高法院發布聲明稱:“聯邦最高法院同意谷歌的觀點,認為除非在互聯網上發布前已經自動模糊化,否則要求出現的所有臉孔和號牌都要全部無法識別,沒有道理。因此法院部分支持谷歌的上訴請求。”
不過該法院也表示,在學校、監獄及其他“敏感設施”附近出現的臉孔和號牌,在互聯網上發布前必須完全遮擋,而路人看不見的庭院和花園的照片,只有在主人同意情況下,才可以在網上發布。
谷歌去年曾表示,如果瑞士最高法庭不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決,其街景應用程序將撤出該國。
瑞士隱私保護機構的女發言人艾莉安·史密德(Eliane Schmid)表示:“最高法院理解了在互聯網出版上讓個人匿名的需求。”去年提交了這起針對谷歌訴訟的瑞士隱私保護專員漢斯波特·蘇爾(Hanspeter Thuer)沒有立即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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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瑞士法院放寬對谷歌街景要求 不必模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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