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區域銷售經理劉某將一輛車交給新浪網汽車頻道一位編輯后,以對方拒絕還車為由提起訴訟。昨天西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被告稱試駕后早已歸還,只是未要回欠條。
劉某訴稱,2008年7月19日,他將名下一輛青年蓮花競速轎車借給新浪網汽車頻道編輯張某使用,張某寫下收條。此后他多次催要,但張某一直拒絕歸還。經查詢,目前該車存在多次違法記錄。劉某起訴要求張某返還車輛,承擔該車所涉違法處罰及罰款。法庭上,張某的代理律師稱,當時汽車頻道按慣例,為青年蓮花品牌汽車做試乘試駕宣傳報道而借用汽車,張某代表單位去4S店取車,并非個人行為。2009年3月,網站員工托人將車歸還,接車人不是劉某,且因還車人不知道有收條,也沒將其收回。律師還找來張某曾經的同事出庭證明此事。
對此,劉某的代理人堅持稱,借車是劉某與張某之間的個人行為,并稱張某找到劉某表示,他可以幫助劉某增加銷售額。他認為證人與張某有利害關系,不認可其證言。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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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新浪汽車編輯被訴借車不還 案件正在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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