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消息 近日,有媒體報道了關于凡客誠品使用國家領導人肖像作為廣告素材使用一事,隨后立即被工商部門叫停。對此,知名互聯網方面法律專家趙占領認為,此次凡客誠品的行為很低級的錯誤,而利用國家領導人肖像作為營銷素材則是一次鋌而走險的炒作。
趙占領介紹,《廣告法》中明文規定了不得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做廣告,而本次凡客誠品的在營銷中還涉及到了侵犯總理的肖像權以及新華社的圖片版權問題。凡客此前也使用過已故國家領導人鄧小平的頭像做廣告,并且受到了工商部門的處罰,所以不可能不知道其中的法律風險,而知法犯法則需要從重處理。
針對有關在自身網站中使用國家領導人肖像與《廣告法》中“廣告”一詞的解釋是否一致時,趙占領認為,像凡客誠品在自身網站進行產品宣傳也屬于廣告的范疇,工商部門有權進行相關處罰,而處罰范圍包括責令停止廣告發布、進行罰款,甚至可以責令停止發布其他廣告,但該行為不涉對及刑事犯罪。
據業內人士分析,本次事件可以反映出我國相關互聯網網絡法律法規的滯后,其次就是網絡從業者的法律知識欠缺。相當一部分的網絡從業者自身法律意識淡薄,所以造成了法律約束成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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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廣告營銷切勿盲目 知法犯法需從嚴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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