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天涯網已履行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和相關義務,網站對網民發帖的要求是“文責自負”,責任應由發帖人承擔。
一個來自天涯重慶論壇的網絡帖子,引發了一場名譽侵權官司。
從內容看,該帖有點“舉報”的味道。發帖人指名道姓稱某老板是奸商,該老板為此將天涯網站起訴到法院,討要名譽權。
26日,南岸區法院公布了這起罕見的網絡名譽侵權案。
在天涯重慶版發帖 指責許老板是奸商
南岸區法院民一庭副庭長黃家琴介紹,該帖稱一個許姓老板非法修建碼頭,而許老板針鋒相對,拿出一些合法手續狀告網站。
許老板訴稱,2010年9月6日和10月9日,兩名網友分別在天涯重慶版上發帖。一個帖子標題是“市水利局,是不是有錢就可以任意破壞長江兩岸?”另一個帖子是“為什么一邊叫大家捐款綠化長江,一邊放縱破壞長江的行為越演越烈?”
提及這兩個帖子,許老板氣憤不已。帖子上的詞句有:非法碼頭、違法奸商、這個非法碼頭不但嚴重影響長江行洪,還把原本美麗的江灘破壞得千瘡百孔,破壞長江的許某某和你的保護者們,你們在犯罪,你們必定成為長江的千古罪人……
許老板訴稱,這兩個帖子存在大量不符合實際的評價及污蔑,嚴重侵害了他的名譽權,給他精神上帶來嚴重的傷害。
要求天涯重慶刪帖 仍發現相關內容
許老板隨即委托律師,給天涯重慶運營中心發出《律師函》,要求對相關帖子進行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并且以后也不能出現類似內容。但后來,他們仍然發現了類似帖子,遂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天涯網,要求停止侵權、賠禮道歉、恢復名譽、刪帖,并賠償2萬元精神損失費。
法庭上,許老板出示了市交委、南岸區農林水利局、航道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的文件。法院為此認定許老板所在公司,是經過有關行政機關批準,在長江碼頭上實施修改工程。
海南天涯在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沒有派人出庭,但提交了書面答辯狀和相關證據。答辯稱,他們沒有實施侵權行為,并履行了刪除的監管義務,沒有過錯。因他們的網站每天有數以萬計的帖子,不可能逐一審核每個帖子的內容。許老板要求的賠償,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法院判決駁回起訴 由發帖人文責自負
黃家琴介紹,網絡運營商一般分為兩類:一類是為網民提供信息通道服務或者信息平臺服務,像天涯網的一些論壇就屬這一類;另一類是為網民提供內容服務,這些內容是網站自己編輯、修改好的,比如新浪等新聞網。
黃家琴稱,天涯網只是為網民提供一個“說話”的平臺,網站不對網民的帖子編輯、修改,并不直接構成侵權。從技術上看,天涯網每天有上萬的海量信息,不可能做到逐一審查。天涯網接到《律師函》后,已及時刪除相關帖子,有效防止事態擴大。
黃家琴還稱,要在天涯網發帖,必須注冊成為用戶。注冊時,用戶要確認注冊協議內容。注冊協議對網民發帖的要求是“文責自負”,并要求不得發布侮辱、誹謗性等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文字。
為此,法院認定天涯網已經履行了相關義務,不存在對許老板的名譽侵權。為此判決駁回起訴。
黃家琴稱,此案9月7日作出一審判決后,雙方都未上訴,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如果許老板認為自己被侵權,可以起訴發帖人。
據悉,此案是該區首例網絡名譽侵權案。
黃家琴建議,網民發帖需要注意如下問題:
網站一般都作出了“文責自負”的聲明。一旦帖子侵犯了單位、個人的合法權利,就要擔責。輕則承擔民事責任,重則承擔刑事責任,比如誹謗。
網民發布文字信息時,不要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淫穢、色情等信息。一旦違反,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網民發圖片信息時,要審查圖片內容,是否有侵害他人隱私、肖像等情況,更不能發布黃色圖片。
雖說網民發帖大多用的虛擬網名,有人可能心存僥幸發布違法帖子。如果這樣的話,大錯特錯了。網絡警察可以利用科技手段,輕而易舉鎖定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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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老板狀告天涯網站名譽侵權被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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