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類發牌業務以預付卡發行受理牌照為主
據人民銀行網站信息顯示,此次61家第三方支付牌照發證時間均為2011年12月23日,有效期為5年。
第三批獲批的61家第三方支付中,業務類型覆蓋了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銀行卡支付、預付卡發行受理、互聯網支付五項業務,與第二批獲批的牌照一樣,主要還是以預付卡發行受理為主。
“第一批獲牌的27家第三方支付主要從事全國業務的支付企業為主,第二批和第三批主要從事地方業務為主,獲得預付費卡發行與受理業務的企業占比較多,因為預付卡發行預受理一般都在一個省或全國部分地區。”第三方支付專家易觀國際高級分析師張萌向理財周報記者表示。
據理財周報記者統計,61家獲批的企業中,有32家獲得了預付卡發行與受理牌照,業務開展地域都限制為部分省市和地區,其中31家只獲得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一張牌照,只有北京首采聯合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還獲得一張互聯網支付牌照。
此外,61家企業還獲得移動電話支付牌照9張,9家企業開展業務地域都為全國,獲得固定電話支付、銀行卡支付、互聯網支付牌照分別為3張、14張和17張。
而第三批獲牌的第三方支付企業中,沒有一家獲得貨幣匯兌業務牌照。
人民銀行對第三方支付共分7類業務,人民銀行在前三批中,尚未給任何第三方支付企業發放數字電視支付業務牌照。
張萌表示:“數字電視產業鏈環節非常多,需要各個部門加強合作,目前還處于三網融合的發展階段,還不具備成熟的第三方支付條件,但數字電視支付的前景非常大。”
對于第三批獲牌的第三方支付企業數量暴增,張萌表示主要是申請和公示時間引起的。
“大部分企業申請、公示都是在7、8月份,人民銀行去企業實地考察也需要時間,趕上(2011年)8月31日第二批發放還是有困難的。”
此前,人民銀行發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管理辦法》,規定今年9月1日是第三方支付機構獲得許可證的最后期限,逾期未取得牌照的企業將不得從事支付業務,很多企業都趕在9月1日之前申請牌照。
據人民銀行網站信息,截至2011年9月1日,申請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已超過170家,而目前國內成立的第三方支付企業近300家。
三大運營商獲牌,移動支付將成趨勢
備受關注的聯通、電信、移動三大運營商終于獲得第三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其中聯通、電信獲得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支付和固定電話支付三項業務牌照,而移動只獲得前兩項業務牌照。
為了獲得第三方支付牌照,三大運營商分別于2011年3月、4月、7月倉促成立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聯通沃易付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中移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人民銀行分別于8月15日、8月15日、8月2日公告上述三大運營商的申請。
中國電信()上海公司總經理張維華表示,從國內目前情況來看,到2011年10月份,中國已經擁有了超過9.6億的手機用戶,3G用戶達到了1.1億。手機上網用戶超過3億,我國的移動支付市場已經具備了高速增長的客觀條件。
基于各方擁有的獨特資源,移動支付市場將出現多元化的合作模式,如支付廠商和終端廠商的合作、銀行和運營商的合作、銀聯和運營商的合作、支付產業聯盟等等。
業內人士認為,牌照的發放將規范第三方支付業務,企業提升本身執行和創新能力,應對潛在的第三方支付市場。
警惕第三方支付安全問題
伴隨電子商務發展起來的電子商務,雖然為生活帶來了不少便捷,但安全問題也一直受到普遍關注。
易觀智庫最新發布的《中國第三方網絡支付安全調研報告》顯示,當前網絡支付安全依然是阻礙用戶使用網絡支付的最主要原因。由于此原因未使用網絡支付的用戶占比高達53.7%。
第三方支付的網絡安全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在數據傳輸過程中遭到攻擊,威脅用戶資金安全;二是網上支付應用系統本身存在的安全設計上的缺陷可能被黑客利用,危害整個系統的安全;三是計算機可能突破網絡防范,入侵網上支付的主機系統,造成數據丟失等嚴重后果。
除網絡安全問題外,還有金融風險。眾所周知,第三方支付是交易的中介,交易過程中資金由第三方管理。
此前,除了支付寶等少數幾個并不直接經手和管理來往資金,而是將其存在專項賬戶外,其他公司大多行使銀行職能,可直接支配交易資金,存在很大的調用交易資金的風險。
為此,人民銀行于2011年12月10日,發放關于《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對備付金銀行的確定、客戶備付金的存放和使用劃轉等進行了詳細說明。
“備付金管理辦法中,引進銀行對備付金進行管理、監督,防范資金被挪用風險。”張萌表示。
上述《管理辦法》第四條明確規定:支付機構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支付機構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選擇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合作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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