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大團購網(wǎng)站Groupon于去年10月21日起訴公司前三位銷售代表尼基·多拉夫(Nikki Dorough)、布賴恩·漢納(Brian Hanna)、邁克爾·諾蘭(Michael Nolan),聲稱他們跳槽到谷歌時帶走了公司的商業(yè)機密。去年初,谷歌推出了自己的團購業(yè)務(wù)。這三位前銷售代表稱,Groupon在積極準(zhǔn)備首次公開招股(IPO)時,試圖非法地遏制競爭并且威逼員工。
他們表示,“為了IPO獲得成功和給創(chuàng)始人造富,Groupon的策略不擇手段,做的太過火兒了。該公司所暗示的信息很明顯:不要離開Groupon,如果你離開了,不要企圖使用在Groupon工作期間所掌握的任何技能和經(jīng)驗。”這幾名前銷售代表稱,他們的年齡都在25歲左右,于去年秋季彼此都是獨立決定加入谷歌。他們是在本周三向美國伊利諾斯州的庫克縣巡回法院提交了這份反訴書,Groupon當(dāng)初起訴這三名銷售代表也在該法院。
Groupon女發(fā)言人朱莉·莫斯勒(Julie Mossler)表示,“我們認(rèn)為他們的反訴沒有價值,而對我們的起訴獲得勝利充滿信心。”
Groupon于去年11月份第一周進行了IPO,使得該公司市值達到128億美元。自從2004年谷歌成功上市以來,Groupon的上市是美國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中最大規(guī)模的一次IPO。2010年底,谷歌曾提出以60億美元收購這家團購網(wǎng)站,但遭到Groupon拒絕。
據(jù)Groupon稱,這幾名前銷售代表違反了雇用合同中的條款,該條款規(guī)定他們在離開Groupon之后的兩年內(nèi)不得為公司的直接競爭對手工作。但這幾名前銷售代表則認(rèn)為,雇用合同中的這一條款對他們沒有作用,因為他們并沒有接觸到公司秘密、敏感或?qū)S械男畔ⅰK麄冞辯稱,Groupon正在把他們當(dāng)作“托”,以努力保持市場份額。這幾名前銷售代表的律師史蒂芬·莫羅(Steven Molo)在接受電話采訪時表示:“這是幾位勤勞、具有企業(yè)精神的年輕人,正在努力維持生計,但Groupon正在試圖阻止他們這樣做。法律不允許Groupon這樣做。”
因Groupon阻礙他們目前工作,多拉夫、漢納和諾蘭要求這家前雇主給予補償性損害賠償和懲罰性損害賠償,他們還要求認(rèn)定雇用合同中所述非競爭性條款內(nèi)容無效。據(jù)美國團購信息聚合網(wǎng)站Yipit稱,谷歌團購業(yè)務(wù)Google Offers去年11月份總收入為350萬美元,而Groupon同期總收入高達1.54億美元。
對此訴訟,Google Offers女發(fā)言人希拉·拉夫萊斯(Sierra Lovelace)拒絕給予評論,聲稱谷歌并不是被告。谷歌總部位于美國加州山景城(Mountain View)。周五在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Groupon股價報收于20.04美元,全天上漲51美分,漲幅2.6%。Groupon當(dāng)初IPO時,發(fā)行價為2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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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biāo)題:Groupon遭前銷售代表訴遏制競爭和威逼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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