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本報報道了網游《凡人修真2》花錢抽取裝備涉嫌違規讓用戶花錢抽取道具一事,當天下午,新浪微博、多玩網等該游戲的多家運營商撤掉涉嫌違規的“海底仙境”設置。昨天下午,廣州文化執法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早在今年5月份已因此事對該游戲運營商及開發商廣州菲音做過處罰,因最高僅能處罰違規企業3萬元,效果并不明顯。
曾處罰過網游開發商
網游《凡人修真2》的開發商是廣州菲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廣州文化執法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今年5月份,廣州菲音將該游戲授權給成都網盟科技有限公司運營,靠分成盈利,而后者沒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按規定不能運營游戲,且該游戲存在違規抽獎問題,文化執法機構因此對菲音予以口頭警告并作出最高處罰。
但今年6月份,又有網友向文化部舉報《凡人修真2》存在不需實名即可注冊的情況,文化執法部門接到文化部轉來的舉報后全面檢查該款游戲,發現該游戲仍存在違規讓用戶抽取道具的情況,隨后對注冊地在廣州的多玩等幾家網游運營商分別進行了罰款并責令其整改,“之后他們都撤掉‘海底仙境’了”。但記者了解到,前天之前,多玩網、新浪微博等多家網游運營商運營的《凡人修真2》中,仍存在“海底仙境”設置。本報前天報道后,該游戲出現幾個小時的維護狀態,之后“海底仙境”消失。
現行規定最高罰3萬
文化執法部門工作人員透露,國內網游上線前均須到新聞出版總署報審,上線后1個月內須到文化部備案。“根據現行的《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我們只能對違規企業處罰3萬元,并不能要求相關游戲下線。但有的運營商靠玩家充值,一個季度就能收入20億,這點錢對他們來說毫無影響,責令整改一段時間后可能又恢復違規設置,罰款3萬元不足以讓他們長記性”。
該工作人員,該問題主要在運營商,“開發商與運營商簽協議時,運營商一般會要求開發商設置類似‘海底仙境’的抽獎系統,否則運營企業很難賺錢。而現行《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對類似違規行為的處罰并不嚴厲。此外,網游上線前已通過新聞出版署審查并在文化部備案,運營后出現問題我們也很難追究責任。”
記者隨后采訪了部分《凡人修真2》的玩家,他們中有的投入達到了數萬元甚至幾十萬元,而其中大部分的投入,也是扔到了抽獎當中。
違規抽取道具界定模糊
《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網絡游戲經營單位“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絡游戲用戶采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絡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絡游戲產品和服務”。根據該工作人員的執法經歷,國內大部分網游或多或少都存在抽獎行為,“像《凡人修真2》中算是比較直接違規抽取道具的,有的游戲玩家充值后去買道具不違規,但游戲中可用該道具與其他道具合成,隨即產生新道具,中間又繞了一道彎,甚至有的繞好幾道彎,對這些行為是否違規目前仍存在爭議”。
他稱,目前文化部正在對《暫行辦法》中的相關條款進行調研,但最新的法規還未出臺,目前只能依現行法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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