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消息,深交所上市公司愷英網絡日前發布了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的回復公告,稱公司區塊鏈業務目前處于技術開發及互聯網游戲領域應用的研究投入階段,尚未產生直接經濟收益。

愷英網絡公告截圖
愷英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愷英網絡”或“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發的《關于對愷英網絡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就問詢函關注的問題回復如下:
1、請詳細披露你公司涉及區塊鏈技術的具體研發及業務內容,區塊鏈技術具體的應用場景、商業模式、盈利模式等,是否與現有業務具備協同效應;
回復:
愷英網絡是一家擁有移動互聯網流量入口、集平臺運營和產品研發為一體的互聯網企業。區塊鏈全新的信任共識機制,為建立下一代價值互聯網創造了契機。
愷英網絡自 2017 年開始討論并規劃區塊鏈項目,該項目計劃于 2018 年下半年推出。
(一)公司區塊鏈項目具體研發及業務內容,具體的應用場景、商業模式及盈利模式:
公司旨在依托區塊鏈技術打造能為用戶提供信息流、游戲平臺、內容社區等為一體的全新綜合服務平臺。該項目主要基于區塊鏈開源社區代碼,并結合自身業務模式進行了技術的改進及優化,在此基礎上建立高性能與可信任的區塊鏈基礎平臺,該區塊鏈基礎平臺可支持海量用戶。
平臺應用場景:該平臺包括游戲 App、資訊、社區、商品等內容,以用戶為中心,通過用戶的高度自制和全程參與共創內容(可通過文字、圖片、視頻等形式表現),再根據用戶的行為來實現價值共享。
平臺商業模式:用戶所有行為均將產生價值,用戶可以通過創造及發布內容(資訊、圖片、視頻等)、傳播內容、評價內容、消費內容等方式,獲得用戶行為標記值,根據標記值衡量用戶貢獻,將貢獻值寫入區塊鏈并由智能合約分配對等的權益回報,平臺將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獎勵對平臺內容建設有貢獻的參與者。
平臺盈利模式:以廣告、游戲和付費分成為主,現階段以快速發展用戶規模為主要目標,項目使用區塊鏈技術來記錄用戶的價值,建立可以信賴的價值網絡。
(二)區塊鏈業務與公司現有業務的協同效應:
該平臺將聚集大量用戶,是愷英網絡現有互聯網平臺的升級換代,亦可支持游戲產品的推廣發行,與現有業務具備協同效應。
2、請詳細說明相關人才資金技術儲備情況、已投入資金情況、區塊鏈技術研發及相關應用對公司經營的具體影響,并請充分提示經營風險;
回復:
(一)相關人才資金技術儲備情況:
人員儲備: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成立了區塊鏈研發小組,并 2018 年 2 月成立了區塊鏈事業部,該項目集合了公司原有游戲團隊中從事技術開發、產品架構設計及運營、數據存儲分析、市場及廣告銷售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共計 80 余人。
目前該團隊仍在進一步招募擴充中,未來將著重引進區塊鏈技術方面人才,預計后續規模將達至數百人。
資金儲備及投入情況:公司區塊鏈業務正處于前期技術研發和應用探索階段,相關研發投入占公司總體研發支出比例較小。作為符合公司現階段發展方向且重點推進的項目,公司將綜合業務研發前景、運營推廣需求及后續市場反饋等多種因素逐步加大區塊鏈技術研發和應用項目上的資金投入。
技術儲備:公司依托長期積累的互聯網游戲及內容平臺研發、運營及數據存儲分析經驗,為區塊鏈游戲應用項目的研究奠定了堅實基礎。在現有技術基礎上,公司將積極加強區塊鏈技術領域的探索、研究及積累。
(二)區塊鏈業務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公司區塊鏈業務目前處于技術開發及互聯網游戲領域應用的研究投入階段,尚未產生直接經濟收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暫未對公司經營構成實質性影響。
(三)經營風險提示
市場及研發風險:區塊鏈技術作為一項復雜的新興科技,在互聯網游戲領域尚處于培育階段及探索階段,從底層技術到應用落地均面臨著諸多挑戰,其應用前景和盈利模式尚存在諸多不確定因素。
監管風險:目前區塊鏈技術的成功應用較少,國家監管政策尚未明確,無法準確地預估未來是否存在因國家監管政策的變化而產生的風險。
3、請說明區塊鏈技術研發及相關業務的決策過程,是否及時履行了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回復:
公司開展區塊鏈技術研發及相關業務的決策過程如下:由公司總經理王悅先生主持召開高級管理人員會議,經反復討論商議后,前述人員同意開展此項業務。該業務由總經理王悅任主要負責人,高級管理人員寧炳楊全面負責項目的研發與運營。
公司主營業務為互聯網游戲、內容平臺開發及運營,在此基礎上進行區塊鏈技術研發并運用此技術開展相關業務,屬于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及《董事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該項業務屬于公司總經理職責范疇,無需經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也不屬于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信息范疇。
4、請你公司自查是否存在違反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 2.1 條的規定的情況,并向本所提供相關內幕知情人信息;
回復:
經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對外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股票上市規則(2014 年修訂)》第 2.1 條的規定,不存在違反公平披露原則的事項。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已如期提供了內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5、其它你公司認為應予以說明的事項。
回復:
公司不存在應予說明的其它事項。
推薦閱讀
好未來成立“腦科學實驗室”:全球將建6所聯合實驗室并成立海外研發中心
DoNews 1月25日消息(記者 向密) 好未來正式宣布成立“腦科學實驗室”,通過腦科學推動“科技+教育”的學術研究和產品落地,踐行“科技>>>詳細閱讀
本文標題:愷英網絡回復深交所問詢 稱區塊鏈業務尚未產生直接經濟收益
地址:http://www.sdlzkt.com/a/guandian/yejie/305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