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新股發行制度今年將有所改革之外,針對已上市公司的監管工作也在今年有不少改變,尤其是在法律法規的層面上。
3月10日,全國人大代表、證監會上市公司部副主任歐陽澤華對包括《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內的數十家媒體介紹了上市公司部今年的工作重點。其中,針對信息披露的監管是上市公司部今年工作的一個重點,而從2006年就開始起步的《上市公司監管條例》也有望在今年出臺。
多法規將完善
歐陽澤華透露,《上市公司監管條例》從2006年開始起步,目前已經完成了初稿。不過,其中涉及到國有股東行為的監管措施,以及同業競爭、關聯交易等方面的內容,還在做進一步的協調,證監會希望今年能夠推出該條例。
除此之外,在去年已經有所修訂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辦法、上市公司收購辦法在今年將繼續修訂。
由于退市制度將在今年有所突破,交易所上市規則也將會做出相應修改。歐陽澤華介紹,退市制度的一些規定會體現到上市規則中,目前兩個交易所正在進一步協調。交易所上市規則修訂的信息涉及信息披露、退市、停復牌等規則。
上市公司年報規則也將在今年被修訂,這是上市公司部加強信息披露監管的重要內容。
歐陽澤華介紹,去年他們針對上市公司的年報修訂征詢了包括機構和中小投資者在內的廣大投資者的意見,發現這兩者的需求存在較大差異。其中,中小投資者最關注的內容可能只涉及凈利潤、每股收益等幾個指標,對他們而言,目前的年報“太厚了”;但是基金等機構投資者關注的要點甚至包括了財務成本分析等目前年報中未包含的內容,對他們而言目前的指標還不夠。
因此,證監會或將在新的年報規則中體現兩類群體的差異,譬如將年報分為簡版和詳版兩個版本。同時,對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的信息披露可以實現差異化的安排。歐陽澤華介紹,由于創業板包括了很多細分行業,投資者對這些行業并不了解,需要在信息披露中針對這些特殊行業通過特殊指引來介紹清楚。
歐陽澤華在回應重慶啤酒事件時也表示,重慶啤酒事件對正在修訂的年報準則有較大的借鑒意義,監管層關注的是重慶啤酒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他認為,從形式上看,重慶啤酒的信息披露都是按要求制定的,但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還需要進一步關注。
歐陽澤華表示,證監會還將加強對信息披露的違規問責。
提高分紅監管
此外,證監會還將從信息披露的角度來提高對現金分紅的監管。歐陽澤華表示,近期證監會將發一個相關的監管通知,對現金分紅從IPO環節開始監管。
監管通知中的內容包括要求保薦機構從IPO過程開始,在擬上市公司的招股書中增加專項關于發行人分紅的條款,對發行人分紅的制度和進展做詳細披露。此外,在實際監管過程中要求股東大會要履行職責,上市公司要公布回應小股東意見,要重視獨立董事意見,交易所和地方證監局也要對現金分紅的信披落實情況進行監管。
歐陽澤華表示,在過去的時間內,上市公司分紅一直存在“二八現象”,即80%的分紅都來自2%的公司,這2%的公司主要集中在金融業和采掘業。其中金融業中的銀行業是由于匯金對分紅的比例作出了規定。
鼓勵并購基金
在并購領域,去年證監會曾對并購重組加強了監管,提高了門檻,并對并購重組委的工作進行了公開。
根據歐陽澤華的介紹,今年這方面的工作將進一步加強,在此前對并購重組的標準和結果公開的基礎上,今年上半年對并購重組審核的過程也將開始公開,并且對財務顧問實行評價體系,根據財務顧問的評價結果實行區分,分為快速通道、一般通道和審慎通道。
此外,證監會還將鼓勵并購基金。歐陽澤華介紹,雖然并購基金在中國還是新興事物,但將為解決并購時的融資缺口發揮作用。他透露,證監會正在鼓勵券商申請并購基金試點,目前已經有多家券商遞交了試點方案,證監會將安排行業專家進行評估,之后確立試點單位。
歐陽澤華介紹,并購基金是基于2010年9月《國務院關于促進企業兼并重組的意見》(國務院27號文)而設計的,由工信部牽頭,實行多部委聯席機制。目前銀監會已經允許一些銀行發展并購貸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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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上市公司監管條例有望年內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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