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4月25日上午,國家版權局在京召開《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媒體互動會。國家版權局法規司司長王自強就《著作權法》草案中數條引起爭議的條款進行詳細解讀,稱此前不少人對該法有誤讀,實際上它并非“惡法”,是為了完善版權保護制度,更好地保障版權。唱工委代表宋柯也到場討論,與王自強就不少核心話題產生爭議。宋柯還透露,接下來將申請成立新的集管組織。
以下為會議實錄:
王自強:媒體界的朋友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大家來參加《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的《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媒體互動會。
在這個互動之前,我介紹四點問題。第一,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不是立法機構,但是根據我國立法體制的相關規定,法律、行政法規的自修訂的草案由相關行政部門提出,之所以我們新聞出版總署和國家版權局承擔了《著作權法》第三次修改的草案的初步工作,那么這第三次修訂不是另起爐灶,不是制定《著作權法》,自己修訂一定要遵循現有《著作權法》規定的基礎上,一個制度完善。這是我想給大家介紹的第一個問題。
第二法,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作為草案的起草者,不代表任何利益主體的單方面的意見,也就是說不是任何一方利益主體的代言人,而是在《著作權法》法律關系中,不同利益者的協調者和平衡者。我們在起草這個草案的時候,遵循的基本原則是既要保護智力創造,也要鼓勵知識傳播;既要反對市場競爭的壟斷行為,也要防止權利交易的權力濫用,旨在保護作者權益這個基本前提下,實現權利人、使用者和社會公眾三者之間的利益平衡,促進作品的廣泛應用,促進經濟的發展和文化的繁榮。最終滿足最廣大消費者的精神文化需求。
第三點,這次我們修法的基本過程,這是第三次修法的啟動工作是從去年7月13號正式拉開帷幕。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特別作為起草小組辦公室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公開向社會征集修改《著作權法》的意見,向全國發出了數百封征求意見函,收到了社會各界和個人反饋的200多條意見,歸納起來,7個方面,49個問題。做的第二件事就是委托全國具有重大影響力的三個教學科研單位承擔第三次《著作權法》修訂專家建議稿的起草構成,廣泛征集來自于教學科研部門他們的意見。這項工作是去年12月31號完成。
與此同時,我們成立了由各界、各部門、各行業,30位專家組成的起草小組專家委員會。今年的1月13號,我們召開了第一次專家委員會,對3個專家組的建議稿聽取匯報。匯報以后,我們起草小組辦公室正式開始起草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的起草文本,也就是用兩個月的時間,完成了現在這個征求意見稿。并且于3月19號召開了第二次專家委員會全體會議,對我們這個建議稿進行了討論,討論以后,我們在3月31號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我們這個建議稿向全社會公開以后,引起了積極的反響,社會各界包括民眾給予高度的關注。我們初步統計了一下,從微博上,對這個提出意見是100多萬條,我們現在收到書面意見已經有400多件。當然,大家看到的最集中,最激烈的意見是這個草案的46條、48條,60條,69條和70條。
在清明節前后,也就是放假期間,我接到了來自學者給我打電話的擔憂和接到了來自多個媒體,希望我對現在提出的堅韌問題做出回應,我告訴學者,學者怎么說的?說王司長,我現在接到很多媒體,很多人給我的短信和電話,說現在媒體和有些觀點在明顯地曲解這個法律草案,而且媒體在以訛傳訛,你們應該出來以正視聽。這些記者們打電話給我,說希望新聞出版總署、國家版權局對這些問題應該有一個回應。我是怎么告訴他們的,包括學者和這些記者。我說我們這次把草案向社會公布,就是要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特別是反對意見,如果一旦有反對意見,我們就出來澄清,說明我們征求意見沒有誠意,我們恰恰希望這些意見應該在社會上充分地發言,來闡述他們的理由,來訴訴他們的委屈。但是我講了我們秉承公開透明的態度,而且我們向社會發出這樣一種承諾,只要是團體召開著作權修法的研討會、討論會,我們領導小組,法規司有請必到,從不回避。而且我們承諾了,這個事情我們的征求意見是到4月30號,到了一定的時間,我們要出來不是出來澄清,是針對大家的質疑擔心反對,來進行交流。我們一貫主張在討論和交流過程中,尋求共識,在爭論和碰撞中,認識真理。
如果我們的目的都是一致的,都是要為完善這部法律,什么意見,什么話,包括表達方式,我們都完全接受。之所以在這個地方,我要感謝媒體的關注和報道有關《著作權法》的問題,我要特別感謝那些對《著作權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見的組織和個人,特別要感謝那些提出反對和質疑聲的這樣的人,但是我想說的是如果我們的目的都是為了完善這個法律,我們應該在一個邏輯點上討論問題,而不是不在一個邏輯點上隔空對話,各說各話。之所以我們需要有一個溝通、交流的平臺,而且特別需要有不同的聲音。今天我們是媒體互動會,這是我們專門邀請了對這個法律草案最具有意見的中國中國音像學會唱工委以及唱工委的上級機關中國音像協會,我們在一個目標,一個邏輯點,來討論分析問題,在討論和交流中,尋求共識,在爭論和碰撞中,認識真理。去追求一個我們共同希望得到這樣一個好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頂層設計。這是我想講的第三個問題。
最后一個,大家注意,我們這次會,不叫新聞發布會,不叫通氣會,不叫座談會,叫互動會。互動就是要解決問題,就是要解決我們擔心質疑的問題,那么我們互動在哪個基礎上互動,第一個知識產權的基本原理,也就是理論層面,第二個知識產權版權的基本制度,也就是國際公約和世界各國的法律規定。第三個是中國的現實實踐,我們在這個問題上來進行討論。
之所以我們是互動過程,是一個論證過程,不是理論探討過程,之所以著作權,每個人不可能成為專利權人,因為專利發明要有一定的頭腦,一定的才能,也不可能成為商標權人,為什么呢?每個人不可能都當商人,但是每個人都可能成為著作權人,不管他有沒有文化,有沒有知識。之所以著作權涉及到法律關系最復雜,面最廣,跟大家在座的息息相關,之所以我們在對話的過程中,可能扮演一些角色,我們注意什么,不要站在一個邏輯點上思考問題,我們可能討論有的時候要站在著作權人的角度,有的時候可能換個位,站在傳播者的角度,有的時候,我們要站在消費者的角度。只有這樣,才能夠有共同的話題,來實現這個平衡。這次我們是互動,希望每位參加的媒體人扮演好這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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