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關于iPad的糾紛未定,半路又殺出一個富邦,這使得蘋果與深圳唯冠之間的糾紛顯得更為復雜。
“從富邦、唯冠的角度講可能會加速與蘋果的和解、讓步,加之蘋果為加快新iPad的上市,三方應該會加速和解。”對于深圳唯冠、蘋果公司、富邦出現(xiàn)的這種新局面,易觀國際分析師王穎6月20日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富邦半路殺出
富邦公司的出現(xiàn)讓蘋果與唯冠的關系又復雜了。
“如果深圳唯冠破產(chǎn)清算,那么其所涉及的財產(chǎn)案件將會終止。”北京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中國互聯(lián)網(wǎng)協(xié)會政策與資源委員會專家于國富6月20日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分析稱。
當天下午,臺灣富邦產(chǎn)物保險股份公司(簡稱富邦公司)針對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簡稱深圳唯冠)提起的破產(chǎn)清算申請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不過對于審判結果當庭并未宣判。
資料顯示,富邦公司與深圳唯冠的債權糾紛始自唯冠在臺灣的供應商友達廣電,友達將其應收賬款賣給了富邦公司。早在2010年11月,深圳中院曾判決深圳唯冠向富邦公司支付867.97萬美元。2011年5月,深圳市鹽田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出強制執(zhí)行通知書,但1個月過去后,深圳唯冠既未向法院申報可執(zhí)行財產(chǎn),也未執(zhí)行判決內(nèi)容。
今年3月初,就在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一事訴諸廣東高院終審時,富邦公司針對深圳唯冠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破產(chǎn)清算申請,不過隨后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深圳唯冠名下無形資產(chǎn)之一的IPAD商標未作評估,商標價值尚未確定,不能認定深圳唯冠資產(chǎn)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對富邦公司的申請不予受理。4月10日富邦公司就這一裁定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上一頁1 23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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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iPad商標案新進展:富邦殺出致蘋果唯冠糾紛復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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