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學校寒假將至,近日不少打算回國的留學生在高校論壇上發帖,稱海關新令導致他們回國將遇到“裸奔”的尷尬。
據了解,帖子中所說的新令是指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簡稱“54號令”),公告將對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5000元以上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征稅。
“回國都帶不了自己的筆記本,至于ipad之類的就想都別想了。”一位留學生在太傻留學生論壇上發帖表示,自己出國時法令還沒頒布,更沒有在海關提交申請表。
而在留學期間很多資料都在筆記本電腦和ipad里,但這些東西都超過了5000元,要想帶回來需要繳稅2000元,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也有網友“幽默”發帖表示,“能丟就丟掉,保證自用物品金額低于5000元人民幣”。
留學生質疑
面對“54號令”,有留學生注意到,1992年海關總署曾發布《關于對在外留學人員回國攜帶進境行李物品給予優惠的通知》。
該通知提到,微型計算機、手提式攝錄像機、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激光唱機、激光視盤機、電視錄像聯合機、家用空調器、錄放像機、音響組合、鋼琴、收錄音機、摩托車和價值人民幣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照相機、電聲樂器及其他生活用品中的任意一項可以免稅。
留學生們雖然看到了一線希望,但由于這個通知“年代久遠”,不知道是不是會和“54號令”相沖突。
也有網友在豆瓣的留學生小組發帖稱,在入境時要主動申報,首先說明留學生身份,其次要申明隨身所帶自用物品不會留在中國,下次出境時會帶走,海關一般都會通融。
海關說法
入境要申報可區別對待
今天上午,北京海關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54號令”主要為打擊利用“代購”等形式進行的走私活動,電子產品、奢侈品等均在重點檢查范圍。留學生方面,暫無新的優惠政策出臺。
而之前發的《關于對在外留學人員回國攜帶進境行李物品給予優惠的通知》上所限定的免稅物品中,微型計算機指臺式機而非筆記本,加之現在很少有1000元以下的相機,這個通知對現在的留學生來說,意義不大。
“和普通游客相比,留學生最大的優惠就是可以免稅購買一輛國產車。”工作人員表示。
另外,留學生入境時要主動申報所攜帶的自用品并找海關驗證,一般會對留學生區別對待。
新聞背景
“54號令”于今年8月19日頒布并生效,其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超出部分要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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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海關新電子物品征稅規定遭留學生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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