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也著實肥了訴訟專利律師的腰包,而為了幫助法官們和陪審團理解技術和晦澀難解的法律規則,訴訟律師們要向這些公司收取人均高達每小時1200美元的費用 ]
美國當地時間8月21日,經過三周、長達50個小時的激烈辯論后,蘋果和三星的專利訴訟案結束了庭審,開始等待在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的聯邦法庭9位陪審員的最終裁決。
3天后的8月24日,在加州圣何塞地區法院,陪審團做出裁決。三星應當向蘋果賠償超過10億美元,而蘋果并未侵犯三星的專利權,為這起訴訟案階段性地畫上句號。
陪審團認為,蘋果列出的所有三星產品都侵犯了蘋果某一項或另一項專利,三星應當向蘋果賠償10.5億美元。不過并不是每一款三星產品都侵犯了蘋果列出的所有專利。
而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這場專利戰最終更可能是“除了律師,沒有贏家”的結局,目前,三星已表示,將向地區法院提出裁后動議,以推翻這一結果,若失敗,將提起上訴。而這兩家公司巨額的官司費用,最終可能轉嫁給消費者,導致手機價格上漲。
“扯皮”拉鋸戰
起初,這場混戰圍繞著專利權展開,蘋果指控三星抄襲其iPhone和iPad的專利設計特征,比如,長方形的形狀和iPad的圓形邊緣,以及iPhone用戶試圖滾動到列表或網頁底部以外時的彈回效果等。
蘋果向三星索賠25億美元。而三星則否認蘋果指控,反咬蘋果,認為其涉嫌侵犯三星5項專利,要求賠償5.19億美元。
為了力證三星侵權,蘋果當庭提交了一份2010年的三星內部文件,三星手機的用戶界面和iPhone在文件中進行了詳細對比。
與此同時,蘋果更是挖出了三星一名經理的電子郵件作為呈堂證供。郵件中,該經理向其同事傳達了來自于谷歌的聲音,稱三星的手機“過于類似蘋果”產品。
蘋果律師麥克爾希尼(Harold McElhinny)則指出,在2010年1月的一場三星與谷歌高管的會議上,當時谷歌讓三星停止模仿iPad,而三星高管卻置若罔聞,繼續抄襲之路。
蘋果認為,三星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就復制了蘋果花了5年時間才研發出的 iPhone獨有的賣點。蘋果還指出,三星模仿蘋果外觀,以至于淆亂視聽,讓消費者在購買時產生困惑。
但三星律師查爾斯·維爾霍文(Charles Verhoeven)則反駁稱,蘋果沒有證據顯示消費者在購買時無法辨別三星和蘋果產品。蘋果沒有專注于市場競爭,而寄希望于在法庭上獲得競爭優勢。他認為三星從競爭對手那里獲取靈感沒有錯。
對于三星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就復制了蘋果花了5年時間才研發出來的iPhone獨有的賣點這種說法,維爾霍文駁斥道,蘋果認為只有他們才能開發圓角矩形、大尺寸屏幕的設備,這種想法非常可笑。韓國企業也雇傭了大量的設計師并且在產品的創新研發上的花費多達數十億美元。
美國當地時間8月24日下午的宣判,讓這種“扯皮式”的爭吵暫時停歇。
判決后,蘋果股票立刻大漲10美元,當天最高飆升至669.44美元/股,漲勢喜人。蘋果則當庭大贊法庭判決公正,并稱偷竊是不正當的。
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律教授馬克·萊姆利(Mark Lemley)發表評論,稱這是蘋果的重大勝利。萊姆利教授補充說道,這個罰款是有史以來侵權案件的最高罰款。
而三星則評論稱這樣的判決是美國消費者的損失。因為這會導致消費者選擇范圍的萎縮,競爭對手的減少,并造成商品潛在的漲價風險。三星公司在一份聲明中更強調,專利法有時會被人為操縱,造成一些公司在技術上擁有壟斷市場的權利。
判決生效后,對于三星涉嫌侵權的產品是否能夠繼續在美國市場銷售,法官欲在2周后舉行聽證會裁決,但三星認為2周時間太過倉促,雙方協商后,擬定在9月20日舉行聽證會。
銷量之爭
蘋果和三星這兩家手機巨頭在美國的市場中一直保持極大的市場占有份額,兩家公司的智能手機銷量占全球市場總銷量的一半。
市場研究公司NPD 8月8日發布報告稱,蘋果和三星第二季度在美國市場上的智能手機總銷售量同比增長43%,而同期,HTC、摩托羅拉和LG等的總銷售量同比下滑16%。在第二季度中,蘋果在美國智能手機市場上所占份額為31%,三星為24%,HTC為15%,摩托羅拉12%,LG僅為6%。
三星 Galaxy S Ⅲ手機于今年五月在歐洲首發,隨后便受到了大量消費者的追捧,僅僅2個月銷量便突破1000萬部。6月,三星Galaxy S Ⅲ通過美國四大無線運營商Verizon、AT&T、Sprint和T-Mobile迅速登陸美國市場。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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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蘋果三星專利拉鋸戰:一石二鳥劍指谷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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