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延保服務,就是如果消費者在購買電器時加付一定數額的“延保”費用,家電的包修服務期就可延長一定年限。比如,三包規定整機包修1年,主要部件包修3年,家電延保服務可以在三包期外再提供1-4年的免費維修服務,這種服務對于消費者來說,無疑是具有好處的,但是從目前的消費市場來看,好處的落實與消費者的期望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業內專家表示,延保實際上是一種保險,但目前國家政策并未將其納入保險產品監管的范圍。政策空白的情況下,為了規避延保責任,目前絕大多數銷售延保服務的廠商都不與消費者簽訂正式的合同,而只提供延保銷售發票,并稱憑發票享受延保服務。對于延保服務的內容絕大多數廠家也是含糊其辭,只要消費者不主動詢問,他們絕不主動介紹。這樣的情況下,消費者一般是稀里糊涂地就買了延保,但是一旦出現需要時,廠家就會以擁有解釋權而推卸責任,只享受利潤,不承擔責任,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更有不少企業為了利益而直接采用欺騙性銷售手段。由于目前家電延保普及率低,消費者購買積極性不高,而商家為了盡快獲利,經常制定硬性銷售指標,促銷員為完成任務,經常捆綁銷售,造成多數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連帶購買,這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
作為家電服務的新模式,延保的推出本是家電行業的創新之舉,可以給消費者帶來切身的利益,對于行業對于消費者對于企業來說都是一種有益的嘗試,但就目前來看,廠家的銷售手段卻幾乎將它完全變成了一種變相的強制和欺騙性消費行為。新鮮的嘗試在推行的過程中本身就有這樣或那樣的阻力,家電企業非但沒有通過努力去獲取消費者的信任,反倒為了利益而走上了相反的路。這樣下去,這種被企業極力熱推的“延保”服務不但得不到消費者的信任,反而會讓消費者更加反感和敬而遠之,可以想象,長此以往,這個新鮮的服務模式,將最終失去生命力。
對此,不少專家都發出呼吁,要求相關部門盡快出臺政策法規,加強市場監管,引導家電延保良性規范發展。而筆者則認為,外在的規范固然重要,廠商自身的改變則更為迫切。將知情權還給消費者,摒棄利益至上的短視做法,從保護消費者權益出發,夯實延保服務的基礎,完善延保服務的實施規范,才能最終獲得市場的認可,獲得應有的市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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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家電延保服務:不要拿走消費者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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