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標準的滯后廣為業內詬病。但近兩年,家電業的各種標準如雨后春筍般出臺,不僅有越來越多的部門機構參與其中,企業也都不落人后。而這也給人們造成了眼花繚亂之感,甚至使標準的權威性受到質疑。筆者認為,標準并非越多越好,標準的制定也應適時、適度,且應受《標準化法》約束。
前不久,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2010年第59號公告指出,由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等單位共同起草的 《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標識計量檢測規則》、《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源效率標識計量檢測規則》和《家用電磁灶能源效率標識計量檢測規則》3個計量技術規范已于6月10日經國家質檢總局批準發布,并將于8月1日起實施。同時,作為能效標識制度的配套管理措施,國家質檢總局還將陸續組織制定家用電冰箱、電動洗衣機、計算機顯示器、自鎮流熒光燈等用能產品的能源效率標識計量檢測規則。
我們知道,空調、洗衣機等產品能效標識制度的執行依據是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牽頭制定的相關能效標準。雖然剛剛公布的上述3項標準僅適用于相關用能產品能源效率標識的計量監督檢測,但是筆者查閱發現,二者的部分內容存在著相沖突的地方。
此外,還有消息說再過不久會有兩個名字聽起來很相似的標準同時擺在太陽能熱水器企業的面前——《帶電輔助能源的家用太陽能熱水系統技術條件》和《對帶太陽能加熱單元的儲水式熱水器的特殊要求》。目前,兩個標準均已進入報批階段。兩個標準針對的是同一種產品,但參與標準制定的企業不同,內容也略有不同。
而在這之前,也有不少由企業參與制定的標準出臺。但據了解,由于標準普遍不具有強制性,未參與標準制定的企業則很少會執行。
據了解,家電業的國家標準歸口于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批準發布的官方單位是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而多年來國家部委的變遷,讓家電業的行業標準批準發布單位先后從電子部(四機部)、機械電子部、電子部到信息產業部再到工業和信息化部。
隨著國家對標準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相關標準制定部門抓住這個機遇,推動標準在立項數量上大幅度提高,僅去年就制定國家標準大約167項。但是筆者認為,標準并非越多越好、越新越好,標準制定關鍵要符合行業和市場的發展,與時俱進,適時、適度。同時,為保證標準的通用性、可執行性和行業代表性,其制定過程應該是公開、透明的,因此,標準的制定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
目前涉及標準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都是上個世紀90年代前后頒布的,內容相對籠統。值得肯定的是,《標準化法》的修訂工作已經啟動,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修訂意見,“理順中國的標準體制”是該法律修訂的主要目的。
同時,現在的標準之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個標準委員會之間溝通不暢造成的。因此,筆者認為,制定標準時,應當對現有資源進行整合,這樣才能制定出既符合行業現狀又能引領行業發展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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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標準制定應適時適度應受《標準化法》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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