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凌晨,一家名為江波制藥(JGBO)的納斯達克上市公司突然暫停交易,其公告顯示,停牌原因為T12,即交易所要求該公司提供相關信息,符合標準后方可復牌。
但情形并不樂觀。
今年3月31日,江波制藥首席財務官宣布離職,短短數天后,該公司宣布更換獨立會計審計所,與一直合作的Frazer Frost LLP解約。此后,該股一路下跌,截至停牌股價為3.08美元,較三個月前縮水過半。
這又是一家來自中國的小公司,很容易預測接下來的故事:股票復牌后報復性大跌,紛至而來的報告繼續唱空,甚至還面臨更多的欺詐控告。
得出這一推論的邏輯并不復雜:2010年以來,已有包括綠諾(RINO)、東方紙業(ONP)等數十家中國概念股反復上演類似情景。
還有一個更簡單的方法。這一最新案例中,發現了一個十分熟悉的名字Frazer Frost LLP;該事務所的客戶名單中,已有十余家上市公司卷入欺詐訴訟,甚至停牌退市。
“明星”制造者
考慮到A股上市的門檻和復雜程序,就不難理解中國企業跨越重洋赴美上市的沖動。
“坦白說,我們的很多客戶根本沒有資格在內地上市。”衛笑(化名),一家專門運作赴美上市的公司高級顧問私下對記者表示。
在她看來,這些客戶多來自中國二三線城市,既沒有較強的持續盈利能力,也不甘心為上市投入太多資金和時間;但是,他們同樣也有上市欲望,無論是為公司的發展融資,還是僅僅被“美國上市公司”這一光環誘惑。
和中國一樣,美國大型企業會采用首次公開發行(IPO)的方式籌資,但這一方式對于大部分中國企業并不適用,因為需要交納相當的費用,包括財務顧問費、律師費、審計費、及投行傭金等。
赴美上市企業推手解構
因此,更多的中國企業選擇第二條道路,即通過“反向并購”(reverse takeover)的迂回模式實現在美國上市。這便為衛笑所在的公司提供了機會,“我們所做的,就是充當連接企業和美國市場的橋梁。”
這類公司被業內定義為“推手”,它們往往冠以投資公司或咨詢機構的名義。
“推手”是中國公司赴美上市道路上的第一步;它們的員工分布東西,一邊在中國尋找有上市意愿的企業,一邊也在美國尋找有上市資格的“殼資源”。
一旦找到契合的客戶,“推手”的地位將更重要。
“我們會為企業上市找齊必要的金融機構,包括投行、審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衛笑介紹。這其中,既有語言交流障礙、公司對機構不熟悉等客觀環節,但更重要的是,只有依靠“推手”,才能組建一個“包裝明星”的團隊。
“很多公司并沒有完善的財務制度,更別提適用美國的會計準則,必須經過這些金融機構的調整、修改,才可能達到赴美上市的標準。”衛笑對記者表示,“也會有公司有特殊要求,我們也會根據這些需要為其推薦合適的機構。”
實際上,上述過程背后的意義更為深遠。
和中國的審批制相比,美國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側重于文件審查;這也意味著,判斷一家企業能否實現上市,全部是依靠企業向美國證監會提交的一系列的財務信息。
如此,通過接下來的各個環節,金融機構完全有能力為實現上市包裝出一個明星企業。 上一頁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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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問題中國概念股解構 背后推手已成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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