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00萬互聯網用戶值多少錢?40萬元還是1000萬元?
這個問題源自于“真假開心網”的法律糾紛,并成為昨天二審中雙方爭執的焦點。
在 “真假開心網”之爭中,原告是新浪原高管程炳皓于2008年3月創建的開心網(kaixin001.com),由北京開心人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運營,而被告另一家開心網(kaixin.com)則創建于2008年10月,由千橡集團旗下公司運營。2009年5月,kaixin001.com方面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kaixin.com方面不正當競爭,核心訴求除要求道歉停止侵權外,還索賠1000萬元。
去年10月26日一審判決作出,核心要點在于千橡方面向開心網方面賠償經濟損失40萬元人民幣,并不得使用與“開心網”相同或近似的名稱。
不過作為一審勝訴方,開心網方面仍然決定上訴,但核心是判決被上訴方千橡方面停止使用“kaixin.com”域名,并改判千橡方面賠償上訴人經濟損失1000萬元。
在昨天二審的庭審中,雙方爭執的焦點正是在于截至第一次起訴時,被上訴方目前已經轉移至千橡旗下人人網的3400萬注冊用戶,是否全部屬于開心網,同時其價值計算方式如何得出。
開心網方面代理律師、北京市朗新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云德認為,由于同時存在兩個開心網,導致用戶產生誤解,所以如果沒有“假開心網”,那么全部開心網用戶都應該屬于“真開心網”。而每位互聯網用戶價值計算公式是按照廣告收入和注冊用戶數相除得出。開心網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8月底,共獲得廣告銷售收入近3448萬元,而其注冊用戶數約為5345萬,綜合算下來,原告獲得每一個用戶的成本約為0.64元,據此得出1000萬元的索賠請求。“現在我們算下來每一個用戶的成本已經接近兩元。”
不過法庭方面支持北京市英島律師事務所李文娜等代理律師的答辯意見,即盡管中文名稱存在先后問題,但是互聯網域名卻是kaixin.com注冊在前,所以不應停止kaixin.com的使用,同時開心網方面提交的相關媒體報道中有“千橡開心網”的情況,由此可見,實際存在著能夠區分涉案兩家“開心網”的網絡用戶。另外,上訴方的計算公式沒有計算成本,所以法庭也不予支持。
最終,上訴方全部五項上訴請求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當庭駁回,維持原判。李云德告訴記者,將在與開心網方面溝通后決定是否向全國高院提起申訴。
不過,人人網和開心網今年都將赴美國上市。一位社交網絡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互聯網的法律糾紛很多,但是很難界定,現在兩家公司都受到微博的很大沖擊,如果借助訴訟,“一方面,訴訟可以引起投資人和用戶的再次關注。一方面在重視知識產權保護的美國,可以打擊對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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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真假開心網案二審 3400萬用戶價值幾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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