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在公司擔任出票員職務便利掌握公司“支付寶”的支付賬號和密碼,離職后狂盜公司“支付寶”賬戶內的款項,爾后竟然明目張膽重回公司上班,勾結他人繼續盜取公司款項,得逞后,再次辭職,繼續如法炮制!日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及其同伙賴某某被珠海市香洲區檢察院以盜竊罪依法批準逮捕。
離職輕松盜取公司款
據查明,犯罪嫌疑人吳某某,于2009年6月應聘到珠海某票務公司工作,職務為公司電腦操作員,負責出票工作,后于同年11月辭去職務離開公司。
同年12月7日,吳某某利用在公司工作期間掌握的公司“支付寶”的賬號和密碼,在網絡上將上述票務公司“支付寶”賬戶內的人民幣2萬元轉至自己開設的名為“韓重”的銀行賬戶。隨后,吳某某又將上述票務公司“支付寶”賬戶內的人民幣46,980元轉至“5173游戲交易網”上自己的賬戶上。
之后,吳某某將工商銀行賬戶上的2萬元人民幣取現,而轉至“5173游戲交易網”賬戶上的4萬多元,則因被公司發現并通知“支付寶”公司凍結交易而未能轉賬取現得逞。
重回公司繼續作案
今年3月26日,吳某某又重新應聘回到上述票務公司擔任電腦操作員工作職務。同月,賴某某致電吳某某找“能賺錢”的活,吳某某即把自己利用網絡盜竊公司財物事告知賴某某,并叫賴某某“一起干”。
今年4月11日,吳某某故伎重演,將票務公司“支付寶”賬戶內的人民幣65,000元轉出。事后吳某某先后從銀行賬戶取現人民幣45,000元,并分給賴某某5,000元。而轉至“5173游戲交易網”賬戶的人民幣20,000元被凍結。
再次離職如法炮制
今年6月1日,吳某某再次從上述票務公司辭職。6月6日,吳某某又使用相同的方法從公司“支付寶”賬戶上轉走人民幣25,000元。事后吳某某先后從銀行賬戶取現25,000元,并分給賴某某3,500元。
6月底,吳某某、賴某某在珠海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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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員工掌管公司支付寶賬號密碼 辭職后盜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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