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最新公布的一項政策獲得市場上的廣泛認可,這項被稱作是勒緊資產重組“內幕交易”脖子的規定,或將有效避免上市公司重組前異乎尋常的“連續漲停”現象。
近日,中國證監會公布了《關于加強與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股票異常交易監管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稱《規定》)。《規定》明確建立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核查機制,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停牌后,交易所立即啟動二級市場股票交易核查程序,達到交易所設定的股票異常交易標準的,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證監會。
《規定》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關方研究、籌劃、決策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的,原則上應當在相關股票停牌后或者非交易時間進行,并應當簡化決策流程、提高決策效率、縮短決策時限,盡可能縮小內幕信息知情人范圍。上市公司主動終止重大資產重組進程的,上市公司應當同時承諾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個月內不再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并予以披露。
此外,《規定》還明確了“立案調查”即暫停重組進程的暫停機制。在受理、審核重組進程的各階段,立案調查即暫停,未受理的暫不予受理,已受理的暫停審核。同時,也明確規定上市公司暫停重組進程的排除及恢復機制。在“精準打擊”原則下,建立有條件排除機制和恢復機制,所謂“精準打擊”主要指向兩大群體: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次重組總交易金額的比例在20%以上的交易對方,以及該交易方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機構。這兩類主體作為重點打擊對象,需經認定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后方可恢復重組進程。
資深投資者任維杰認為,該意見稿中針對市場普遍質疑、舉報等情況的規定能較好保護投資者利益,能讓投資者放心。該意見稿中明文規定:“存在針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有關的重大市場質疑或者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規章且有明確線索的舉報的,中國證監會對相關行政許可申請不予受理,已受理的暫停審核。”任維杰稱:“如果某家上市公司在公布重組消息前,股價莫名飆升50%或者飆漲一倍,這自然會陷入重大市場質疑。以前這種屢見不鮮的事情,以后顯然不應該再出現了。一出現這種情況,資產重組的進程就會被暫停審核,重組進程將會大幅延長。”
此前,在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公告前經常出現股價異常波動,其中不乏內幕交易。從公開的證監會處罰公告來看,至少有佛塑科技(000973.SZ)和*ST興業(600603.SH)曾經因重大資產重組而出現內幕交易,相關人員遭證監會處罰。2009年7月~10月,佛塑股份涉及擬轉讓土地和有關增資擴建工程,公司5名中層管理人員通過參與具體工作、參加相關會議等方式知悉上述情況,并于2009年8月~10月,4名中層管理人員及1名中層管理人員的親屬分別利用自己的賬戶買賣了佛塑股份。正在此段時間內,佛塑科技股價從5元多沖上了10元多,飆升了一倍。中國證監會決定沒收上述5人的違法所得,并對當事人處以同等額度的罰款。另外一單案例出現在*ST興業,中信證券投行部董事總經理謝風華因為在參與*ST興業重大資產重組保薦工作的同時,利用內幕消息參與*ST興業股票炒作。該公司重組的籌備和操作時間段大約在2008年年底到2009年年底,其間*ST興業股價飆升300%以上。謝風華成為首位因內幕交易而被監管部門處罰的保薦代表人,其利用新西蘭護照借道香港潛逃到新西蘭,一年后投案自首。
深圳一家創業板公司董事會秘書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按照該《規定》,我個人的體會是,以后如果有資產重組事情,作為董秘就要建議董事會盡早申請停牌,以避免因消息外漏而出現股價波動并最終影響重組進程。另外對于董秘工作還有一項好處就是明確了‘防范重點’。實際控制人和重要交易方要重點關注,加強規范意識教育。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眉毛胡子一把抓,能將防范內幕交易的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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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證監會嚴控資產重組“內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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