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天明 昨日,深圳官方微博“深圳微博發布廳”在騰訊和深圳新聞網同步開通。根據規定,在突發事件發生后,相關的深圳各級官微要在120分鐘內進行發布。
對于官微發布的及時性,深圳市委宣傳部網管辦主任鐘海帆表示,深圳新聞發言人制度早就規定,在一個突發事件發生后,必須在120分鐘內發布,政務微博提供了這樣一個平臺。鐘海帆表示,深圳市委市政府下發了通知,將之前現實生活中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所有規定,都移植到互聯網上。
如果各級官微對重大事件發布不及時,將會如何處理?鐘海帆表示,根據要求,在重大事件發生后120分鐘內,官微要作出反應,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將通過督查部門去督查。同時,深圳也在嘗試建立一個輿情引導能力的排行榜,在內部進行通報,排行榜將針對輿情發生響應、政府行動、新聞發布速度以及輿論引導的能力,請專家打分,計劃下半年出臺相應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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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深圳官微:突發事件發生120分鐘內要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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